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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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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麦积区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麦积区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1﹞69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麦积区信访局为麦积区委工作机关,共有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区信访局下设接待中心,共有事业编制4名。现有干部职工17人,其中行政7人,其中事业编3人,事业工勤人员1名,项目人员6名。承担着包括国家、省、市驻区单位和区直部门、乡镇、办事处辖区群众到区委、区政府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办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9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51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8.09万元,增加31.42万元,增加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编制增加、人员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51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09万元,增加31.42万元,增加22.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编制增加、人员增加。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35万元,公用经费7.16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09万元(人员经费132.02万元,公用经费6.07万元),增加了31.42万元,增加22.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编制增加、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预算支出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万元。比2020年项目支出30万元增加0万元。
2.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21本部门无政府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支出。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0万元持平,无增减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培训费0.98万元,比2020年预算0.41万元,增加0.57万元,增长121.28%,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培训费指标增长。
2.会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大型会议安排。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7.47万元,比2020年6.07万元增加1.40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编制增加、项目增加。其中:办公费3.30万元,差旅费2万元,福利费1.6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7.20万元,与2020年政府采购资金0万元增加7.20万元。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1.0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0万元。通用设备24.42万元,家具用具等6.08万元,无形资产0.5万元,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10万元。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具体项目为:信访专项资金项目30万元。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来管理和实施项目,预期目标为保障2021年度区信访工作顺利开展,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