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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天水市麦积区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mjq/2023-00265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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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政协天水市麦积区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政协天水市麦积区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1﹞69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区人大政协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事项的通知》(市组发〔2010〕59号)精神,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协天水市麦积区委员会机关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区委办法〔2020〕136号)精神,政协天水市麦积区委员会机关设办公室,提案和法制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文化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科教卫体委员会、民族宗教和三胞联络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均为正科级建制。现有公务员身份18人,事业管理10人,工人8人,共36人,退休36人,离休1人,遗属2人。公务员编19人,事业编14人。
(二)主要职责
1、政协天水市麦积区委员会办公室
(1)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统筹安排和服务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3)负责区政协委员的调研、视察、考察、座谈、研讨等日常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务工作;
(4)负责研究、宣传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调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政协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政协工作的典型经验;
(5)负责起草区政协全委会工作报告、常委会年度计划与总结、领导讲话稿等文件材料;
(6)负责机关学习和对外宣传工作;
(7)负责收集并向区委、区政府及其部门反映区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受理、批办和落实情况;
(8)负责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人民团体的工作联系和互相协作配合;
(9)负责区政协重要工作、重大活动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记载;负责机关印鉴、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协调和管理;
(10)负责区政协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
(11)负责区政协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及信访、工会等工作;
(12)负责区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的财产管理;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核定编制2名,其中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政协天水市麦积区委员会提案和学习宣传法制委员会
(1)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提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了解区情,为委员撰写提案奠定基础;
(2)负责制定提案征集工作方案;负责提案征集、审查、交办及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督办、视察、答复等工作,协助承办单位办理落实提案工作;
(3)负责区委、区政府、区政协领导重点提案督办的安排和情况收集;
(4)负责组织委员对全区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提案进行专题调研,推动提案协商办理;负责提出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提案工作先进个人的评比建议;
(5)负责向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报告提案工作;
(6)负责组织委员就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情况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情况进行视察、考察、调研、座谈,开展民主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民主法制工作方面的社情民意;
(7)负责对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本会讨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8)负责与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及上级政协、兄弟县区政协相关专委会的工作联系;
(9)负责本专委会委员履职情况的管理、登记、考核及优秀委员的推荐;
(10)完成常委会、主席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核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政协天水市麦积区委员会经济委员会
(1)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建设、资源、环境、交通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帮助委员和各界人士了解相关工作的情况,增进共识,提高履行职责的水平和能力;
(2)负责组织委员围绕全区经济建设、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经济、资源、环境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推动解决问题;
(3)负责对常委会、主席会议交付本委员会研讨的问题组织研究讨论,为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4)负责与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及上级政协、兄弟县区政协相关专委会的工作联系;
(5)负责本专委会委员履职情况的管理、登记、考核及优秀委员的推荐;
(6)负责向主席会议、常委会议报告工作;
(7)完成常委会、主席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核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政协天水市麦积区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
(1)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科技、卫生健康、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帮助委员了解相关情况,为委员履职创造条件;
(2)负责听取委员和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国家和全区教育、科技、卫生健康、体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贯彻落实的建议和意见,并向有关方面反映;
(3)负责组织委员围绕全区教育、科技、卫生健康、体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和专题座谈,向区委、区政府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推动解决问题;
(4)负责与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及上级政协、兄弟县区政协相关专委会的工作联系;
(5)负责向主席会议、常委会议报告工作;
(6)负责本专委会委员履职情况的管理、登记、考核及优秀委员的推荐;
(7)完成常委会、主席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核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5、政协天水市麦积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
(1)负责开展委员学习培训,负责组织委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统战理论和新时期人民政协知识;学习时事政治,为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广泛凝聚共识创造条件;
(2)负责协助推进我区文化事业发展繁荣,与文化界人士的沟通与联系;
(3)负责计划、组织和推动我区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回忆资料的征集、审核、整理、编辑、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制定征集出版文史资料的中长期计划;负责对各类文史资料进行整理、研究和归档、保存及交流等工作;
(4)组织有关调查、视察活动,研究文史资料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5)负责与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及上级政协、兄弟县区政协相关专委会的工作联系;
(6)负责向主席会议、常委会议报告工作;
(7)负责本专委会委员履职情况的管理、登记、考核及优秀委员的推荐;
(8)完成常委会、主席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核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6、政协天水市麦积区委员会民族宗教和三胞联络委员会
(1)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帮助委员了解相关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委员履职创造条件;
(2)负责组织委员对全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议政建言;
(3)负责与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三胞”代表人士的联系,开展经常性的走访、座谈和联谊活动,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互相沟通与协作,广交朋友,促进交往,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牵线搭桥、献计出力;
(4)负责与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及上级政协、兄弟县区政协相关专委会的工作联系;
(5)负责向主席会议、常委会议报告工作;
(6)负责本专委会委员履职情况的管理、登记、考核及优秀委员的推荐;
(7)完成常委会、主席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政协天水市麦积区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1)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宣传贯彻关于“三农”、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围绕“三农”、乡村振兴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视察和协商议政,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3)负责围绕涉及“三农”、乡村振兴等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民主监督;
(4)负责对涉及“三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问题,鼓励委员通过提案、信息或其他形式,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
(5)负责听取并反映委员对“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建议;
(6)负责联系区委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各项活动;
(7)负责与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及上级政协、兄弟县区政协相关专委会的工作联系;
(8)负责向主席会议、常委会议报告工作;
(9)负责本专委会委员履职情况的管理、登记、考核及优秀委员的推荐;
(10)完成常委会、主席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核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8、政协天水市麦积区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
(1)负责区政协各界别委员的联络工作;
(2)负责区政协委员履职的服务、考核、评议、管理和优秀政协委员的评比推荐工作;
(3)负责区政协委员的推荐、调整及委员个人信息档案、履职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4)负责住麦积区的省、市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
(5)负责处理区政协委员的来信来访工作;
(6)负责其他属于委员履职服务和管理工作方面的事务;
(7)负责与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及上级政协、兄弟县区政协相关专委会的工作联系;
(8)负责向主席会议、常委会议报告工作;
(9)完成常委会、主席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核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15.6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45.06万元,增加7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的基本支出362.79万元,2020年338.24万元,增加24.5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指标支出增多,人员增加导致工资项支出增多。
(二)全年支出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5.6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45.06万元,增加7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的基本支出362.79万元,2020年338.24万元,增加24.5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指标支出增多,人员增加导致工资项支出增多。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0.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3.7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51.47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32.27万元),公用经费57.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46万元,资本性支出7.76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76万元(人员经费338.25万元,公用经费30.5万元。),增加7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门预算中的人员经费中新增了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公用经费中新增了工会经费、福利费。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7万元。相比2020年项目支出76.3万元,减少1.6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7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74.7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 39.5万 元,比2020年预算41.5万元,减少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9万元,比2020年同口径11.5万元,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万元,相比2020年同口径30.5万元,无变化。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会议费5万元,比2020年同口径5万元,增加0万元,无变化
2.培训费3.51万元,比2020年同口径2万元,增加1.51万元,主要原因:为提高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的履职能力,培训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109.55万元,比2020年106.8万元,增加2.7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增加了工会经费,培训费,福利费。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30.5万元,差旅费 12万元,邮电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办公费18.99万元,会议费5万元,印刷费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8.76万元,工会经费2.98万元,培训费3.51万元,福利费4.1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210800元,比2020年政府采购资金139600元,增加71200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办公桌椅、打印机、书柜、墨盒、墨粉等设备购买。
七、其他说明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均为空表。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4.2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88.55万元,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 87600元,主要是办公桌椅等。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具体项目为:政协专项业务费74.7万元。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来管理和实施项目,预期目标为74.7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