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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体育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czj/2023-0012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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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体育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二)全年支出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四)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八、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1〕436号)的要求,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事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规划全区体育设施建设布局,管理好体育资产和设施。
4.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全面落实《体育法》,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培养体育工作骨干,管理和审批区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行成年人体制测试制度。
5.组织好全区各项体育竞赛,组织代表队参加上级体育比赛。
6.开发和管理好全区体育活动经营场所,大力发展体育产业。
7.搞好体育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落实< 奥运争光计划>;搞好业余训练,培养合格体育后备人才。
8.审查和管理好辖区体育社团,走体育社会化道路。
9.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体育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麦积区体育发展中心下设办公室、场地股、业务股、竞训股。我单位有财政供养人数54人,其中在职37人,退休17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99.99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00.86万元增加99.13万元,增加24.7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9.99万元。增加99.13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99.99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0.86万元增加99.13万元,增加24.7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9.99万元。增加99.13万元。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399.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6.36万元,公用经费13.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2021年300.86万元(人员经费287.24万元,公用经费13.62万元)增加99.13万元,增加24.78%。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1年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体育支出399.99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本部门计划征收0 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预算0万元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车。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会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2.培训费2.3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13.62万元,比2021年13.62万元减少0万元。其中:办公费100000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4万元,取暖费1.62万元,培训费2.39万元,工会经费3.09万元,福利费3.98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比2021年政府采购资金0万元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预算中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体育支出
附件:1.体育发展中心部门公开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