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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审计局2024年部门决算

时间:2025-09-12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sjj/2025-00026
  • 主题分类: 审计
  • 发布机构: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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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审计局2024年部门决算

天水市麦积区审计局2024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政策规定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决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5〕1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负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

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拟订全区地方性审计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全区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负责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镇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政府财政投资和以区政府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6.区直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资源环保资金、农业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和省、市、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承担区重大项目稽职责、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

(九)承担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承担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审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机关行政编制11名(含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管理股、财政审计股、党政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2024年年在职人员36人,退休人员15其他人员2人

属单位1.天水市麦积区审计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区审计局核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2名主要职责是配合区审计局起草年度规划、工作计划、文件、汇报材料负责机关会议筹备、档案管理、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区审计信息数据统计汇总、审计信息化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等工作承担计算机辅助审计和计算机审计人才培训工作,为各股室的计算机辅助审计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有关部门开展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完成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天水市麦积区“三农”资金审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隶属区审计局,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主要职责为:负责监督检查“三农”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发现违反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涉及“三农”资金案件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36.1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9.45万元,增长28.0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收支增加。收入中本年收入618.7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41万元。支出本年支出633.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61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8.7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63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17万元,占72.52%;项目支出173.96万元,占27.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18.79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39.45万元,增长29.0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44万元,增长29.0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收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82万元,占83.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7万元,占8.41%;卫生健康支出17.45万元,占2.82%;住房保障支出33.44万元,占5.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8.73万元,支出决算为61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9.89万元,支出决算为51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即专项审计委托业务费和租金物业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72万元,支出决算为5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1%,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出人员职业年金划转支出和人员变动养老及职业年金缴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52万元,支出决算为1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60万元,支出决算为3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9.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8.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3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151.74万元、津贴补贴73.28万元、奖金44.17万元绩效工资47.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0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4万元、住房公积金33.44万元、退休费3.25万元、遗属生活补助0.8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2万元。

公用经费3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4万元,增长115.8%,主要原因办公费和委托业务费的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费9.21万元印刷费0.11万元、咨询费0.3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2.22万元、邮电费2.13万元,差旅费3.7万元、租赁费0.17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劳务费0.34万元、委托业务费3.03万元、福利费6.55万元、其他交通费0.7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0元持平,主要原因都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0元持平,主要原因都是我单位无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0元持平,主要原因都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编制和公务车,也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0元持平,主要原因都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编制,也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0元持平,主要原因都本单位无公务车也无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0元持平,主要原因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控公务接待费用开支,无相关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公用经费,具体:办公费9.21万元印刷费0.11万元、咨询费0.3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2.22万元、邮电费2.13万元,差旅费3.7万元、租赁费0.17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劳务费0.34万元、委托业务费3.03万元、福利费6.55万元、其他交通费0.7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4万元,增长115.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及委托业务费的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开展会议安排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课程安排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本单位以及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固定资产年末金额为89.4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4.43万元。通用设备64.66万元,家具用具20.4万元。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4,涉及资金159.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0.17%。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项目支出总体完成情况良好,立项依据充分、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但仍存在某些项目支付不及时的情况和目标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在今后的过程中我们将积极改进,确保项目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租金物业费、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费用、下达2024年审计补助专项经费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租金物业费2024”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36分、项目评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71万元,执行数为77.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保障着单位办公场所。

2.“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15分,项目评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为重大资金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同时也为扶贫项目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3.“下达2024年审计补助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32分,项目评级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3.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部分指标设置不合理,二是部分项目指标评分不客观。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监管工作,指导单位对绩效评价指标设置进行细化,提高项目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7.65分,项目评级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9万元,执行数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20.4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支付的不及时,整改措施为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保障审计业务的正常进行。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将“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费用”项目,列为2024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部门重点评价项目,组织开展专项评价工作。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试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审计局2024部门决算公开

附件2、天水市麦积区审计局2024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天水市麦积区审计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附件4、天水市麦积区审计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5、天水市麦积区审计局重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部门重点评价报告

附件6、天水市麦积区审计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重点评价报告

附件7、天水市麦积区审计局项目支出重点评价表





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审计局 2024年度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天水市麦积区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3.天水市麦积区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zip
附件【4.天水市麦积区审计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4个).xlsx
附件【5.天水市麦积区审计局2024年度重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6.天水市麦积区审计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部门重点评价报告.docx
附件【7.天水市麦积区审计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部门重点评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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