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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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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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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承担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和社会责任。及时稳妥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积极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等,依法打击处理各类刑事犯罪分子,保护党和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失。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加强看守所、拘留所建设,承担看守在押人员和执行治安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深挖犯罪线索,积极配合起诉、审判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区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单位共设有20个机构: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指挥中心、禁毒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巡逻防暴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户政管理大队、信访室、出入境管理大队、警务督察大队、信息通信中心、审计室、刑事科学技术室、渭滨公园治安管理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1个基层派出所:道南派出所、桥南派出所、道北派出所、马跑泉派出所、花牛派出所、社棠派出所、甘泉派出所、麦积派出所、景区派出所、党川派出所、利桥派出所、伯阳派出所、三岔派出所、东岔派出所、元龙派出所、中滩派出所、石佛派出所、渭南派出所、新阳派出所、琥珀派出所、五龙派出所。
监管单位2个:看守所、拘留所。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401.6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92.81万元,增长12.44%,主要原因为包含上年结转资金收支,及人员增加、项目进展等综合因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423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78.06万元,占99.57%;其他收入60.70万元,占0.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421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94.97万元,占69.62%;项目支出4318.65万元,占30.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178.0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532.12万元,增长12.12%。主要原因为包含上年结转资金收支,及人员增加、项目进展等综合因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7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2.12万元,增长12.12%。主要原因为包含上年结转资金收支,及人员增加、项目进展等综合因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78.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90万元,占0.25%;公共安全支出12301.94万元,占86.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15万元,占6.47%;卫生健康支出337.73万元,占2.38%;交通运输支出7.52万元,占0.05%;住房保障支出578.82万元,占4.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7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90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新增司法救助金。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09.58万元,支出决算为1的主要原因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申请了部分项目专项经费及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增加等。230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4.69万元,支出决算为91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要原因为缴费基数变更致缴费数额变动、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5.18万元,支出决算为33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要原因为缴费基数变更致缴费数额变动、人员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1.87万元,支出决算为57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59.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2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4.64万元,增长21.79%,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及社保类资金缴费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83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1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拨款减少致使未结款账务增加,经费紧缺年中无法保障运转,申请增加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3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我局车辆属执法执勤用车且对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均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不占用年初基本资金的预算额度,且按《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科目规范需将原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科目中核算的执法执勤车辆归入“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交通费用”,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费用科目、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车辆属执法执勤用车且对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均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不占用年初基本资金的预算额度,且按《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科目规范需将原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科目中核算的执法执勤车辆归入“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车辆属执法执勤用车且对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均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不占用年初基本资金的预算额度,且按《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科目规范需将原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科目中核算的执法执勤车辆归入“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车辆属执法执勤用车且对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均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不占用年初基本资金的预算额度,且按《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科目规范需将原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科目中核算的执法执勤车辆归入“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交通费用”。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此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6.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1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人员变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为保障运转申请增加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6万元,增长231.51%,主要原因是包含支付上年度未结款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388.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3.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4.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8.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2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41.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38%。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4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22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8%。从评价情况来看,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麦积公安分局公益性岗位专项经费、麦积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经费、两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麦积公安分局公益性岗位专项经费、麦积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经费、两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麦积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经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83.89万元,执行数为1083.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有效提高了社会稳定性,保障社会安全;二是保障了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新增人员资金追加不能及时保障;二是薪酬及社保支付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经费管理监督,及时发放缴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及社保。
2.“麦积公安分局公益性岗位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二是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岗位服务质量有待提升;二是岗位经费不能及时保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技能和服务意识;二是争取政策支持,及时发放岗位补贴。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情见附件4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1.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23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表
3.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
4.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23年部门评价报告
附件【1.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23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4.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23年部门评价报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