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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czj/2024-00170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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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金融办)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金融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配合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区域金融监管相关工作。拟定全区金融业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地方金融监管相关法规政策,按权限监管辖区内具有金融属性的各类金融机构(企业)行使监管。承担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协助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维护地方金融安全。协调解决全区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协调有关方面支持驻区金融机构发展,做好金融协调服务工作,指导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负责与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银保监分局和驻区金融机构及其上级机构的协调联系。承担区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应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麦积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等机构调整的批复》(天机编办批字﹝2019﹞3号)精神,设立天水市麦积区金融服务中心(简称区金融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有:负责落实区政府金融办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金融经济运行监测,协助做好防范处置金融风险;负责金融领域宣传,承办相关业务培训、交流活动;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做好政策性贷款等。
二、机构设置
区政府金融办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股、银行保险证券股、金融稳定股。核定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区金融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2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7.7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1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97.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7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9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97万元,占97.07%;项目支出5.8万元,占2.9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7.7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71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1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15万元,占79.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5万元,占9.96%;卫生健康支出7.37万元,占3.7%;住房保障支出13.6万元,占6.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6.99万元,支出决算为19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7.45万元,支出决算为15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增金额。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7万元,支出决算为1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2万元,支出决算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2万元,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万元,减少1.3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
公用经费13.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10.9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10.9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培训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自评价结果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统筹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与金融风险防控,维护安全诚信、充满活力的区域金融秩序,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宣传不够广泛;二是金融诈骗形式隐秘多变,防范难度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金融风险的知晓度;二是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畅通消息渠道,形成工作合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完成了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科学。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项目工作与经费管理规范,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较满意。(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4.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5.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