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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czj/2024-00168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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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 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 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职能职责根据区委批准的《区委统战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区委办发〔2002〕46号),区委统战部的主要职责: 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市委统战部和区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执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民族宗教事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民族节日活动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牵头做好大型宗教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全区民族、宗教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散杂局区域扶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和选拔试用等工作。负责管理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活动,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负责宗教书刊和音响制品的审查工作。负责审查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变更、撤销等事项。指导督促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二)负责联系全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全区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三)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及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与台湾有关人士的联络工作。(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六)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建议。(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检查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情况,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八)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指导本区的统战工作;联系并指导区工商联、侨联、台联等有关人民团体的工作。(十)搞好区委统战部机关的自身建设,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十一)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民主党派股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联系区级各民主党派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对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解决民主党派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及问题;收集反映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负责民主党派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动态;协助有关部门研究贯彻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物色、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收集、管理党外人士的档案资料。
(二)民族事务股
工作职责:承办民族识别、民族成份变更、民族风俗习惯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等工作;负责少数民族各类资金的申报、实施、监督检查和有关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工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拟订涉及少数民族的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承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民族题材文化作品(产品)进行审查;承担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等工作;做好全区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审核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清真食品监管体系,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宗教事务股
工作职责:承担全区涉宗教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依照法律、法规对宗教事务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打击和制止各种非法、违法宗教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宗教活动和对外交流;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承担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规划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做好穆斯林朝觐服务管理工作。
(四)对外事务股
工作职责:按照分工联系台湾有关团体及人士,负责联系台湾统左派组织的工作;开展海外反“独”促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工作,推动台胞回祖国大陆定居政策的落实;联系、指导、协调各民主党派区委会、区工商联和联系区台胞台属联谊会等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对台统战工作;负责侨情和侨务工作调查研究,拟订侨务工作政策和涉侨法规草案并指导推动贯彻落实;统筹协调有关部门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麦积的合法权益;承担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负责组织开展涉侨宣传工作,拟订涉侨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推动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引资引智政策法规,指导引进侨资侨智工作;引导海外侨胞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统筹协调各民主党派区委会、区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代表人士的授荣工作;联系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在相关团体的安排工作。
(五)非公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股
工作职责: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意见建议,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联系港澳工商社团及相关人士;组织推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联系区工商联,承担区光彩事业促进会办公室工作;负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和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状况,反映政策建议;指导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建设;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统战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指导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公开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37.8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5.0万元,下降23.7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及本年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37.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71万元,占99.09%;其他收入3.08万元,占0.9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3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80万元,占83.59%;项目支出54.93万元,占16.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34.7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08.1万元,下降24.4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及本年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1万元,下降24.4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及本年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68万元,占81.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2万元,占1.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2万元,占8.67%;卫生健康支出10.29万元,占3.07%;住房保障支出19.00万元,占5.6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2.47万元,支出决算为33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3.62万元,支出决算为27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及2023年有退休人员去世,发放了抚恤金所致。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60万元,支出决算为2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退休人员去世,发放了抚恤金所致。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所致。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63万元,支出决算为1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7.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08万元,下降11.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2万元,增长25.84%,人员工资增加导致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52万元,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283.12%,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52万元,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283.12%,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出的公务接待费中有部分为2022年未及时支付的公务接待费,结转至2023年进行支付。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8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用5.44万元,印刷费0.35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差旅费3.53万元,培训费3.78万元,公务接待费1.38万元,工会经费1.87万元,福利费2.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2万元,增长25.84%,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开展了相关政策的培训,培训费增加,开展各种督查活动,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增加了。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万元,增长45.65%,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了党派团体相关座谈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9万元, ,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了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培训会。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35.4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 3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聘请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补助和无固定收入政协委员生活补助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教职人员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67.1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58万元,执行数为21.06万元,完成预算的71.2%。
2.“聘请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2万元,执行数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无固定收入政协委员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396万元,执行数为3.9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由我部财务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财务人员及项目相关人员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二是根据上一阶段任务布置,我部干部按照要求展开自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报财务分管领导处;三是分析评价、出具评价报告,财务人员在我部工作人员自评的基础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监督和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附件2。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附件【1.区委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区委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3.区委统战部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ar】
附件【4.区委统战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ar】
附件【5.区委统战部2023年度重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6.区委统战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部门重点评价报告.docx】
附件【7.区委统战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部门重点评价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