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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五龙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wlz/2023-00009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五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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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五龙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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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五龙镇党委、镇政府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镇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深化各项体制改革,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
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镇步伐。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3、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制定和落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提升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推进“三农”服务和精准扶贫工作,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増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4、完善基层审批服务。推进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发展,加强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建设。推进集中审批服务,落实“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务”和“一门式办理”,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落实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劳动就业等各项公共服务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5、加强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落实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建立党的建设、综治管理、村社治理、城镇管理、综合执法、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等一体化的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整合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加强对派驻机构统筹协调,强化对区域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
6、推进民主法治建设。领导基层自治,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村民自治,健全自治平台。组织村民和各类组织参与村建设和管理,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7、法律、法规规定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麦积区五龙镇依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五龙镇设立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武部机构,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地方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履行各自职能。设置共青团、妇联和工会等群众团体机构,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履行相应职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五龙镇党委、政府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5个党政内设机构。 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和规定,五龙镇人民政府设置5个事业机构分别是: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挂综合文化站牌子)、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公开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568.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3.05万元,下降29.44%,主要原因是贫困村亮化工程、村卫生室建设、退耕还林项目、机关建设项目、环境整治项目上年度已完成,本年度不在承担。人居环境、村级活动场所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12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3.45万元,占99.2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8万元,占0.7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39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56万元,占13.56%;项目支出4,663.16万元,占86.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68.0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27.86万元,下降27.65%。主要原因是贫困村亮化工程、村卫生室建设、退耕还林项目、机关建设项目、环境整治项目上年度已完成,本年度不在承担。人居环境、村级活动场所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6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4.44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机关建设项目上年都已经完成,本年度不在承担。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5.93万元,支出决算为90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中按照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以奖代补”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5万元,支出决算为6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中按照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工医保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经费。
6.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27万元,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中按照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7.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78.69万元,支出决算为4,11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中按照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工住房公积金资金和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74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灾后重建项目进度缓慢。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1.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27万元,下降16.2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5.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取暖费、培训费、福利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3万元,支出决算为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5.03万元,支出决算为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5.03万元,支出决算为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0.32万元、手续费0.08万元、电费0.95万元、取暖费21.69万元、培训费0.89万元、福利费6.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万元,下降19.6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万元,下降55.7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拉运采购物资。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8万元,本年收入22.48万元,本年支出25.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568.01万元;我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由部门主要领导、站所负责人、财务人员组成整体自出绩效评价小组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价结果均为“良”。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125.94万元,执行数5394.72万元,完成预算的172.58%。从评价情况来看: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等绩效目标。发现的问题为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细化年度预算,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监督和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