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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颖川东柯新城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ydxcfzzx/2023-00004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颖东新城发展中心
- 组配分类: 财政信息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颖川东柯新城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编制颖川新城东柯新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颖川新城东柯新城内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工作。
(三)负责颖川新城东柯新城内投资项目的规划选址和预审工作。
(四)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制定颖川新城东柯新城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
(五)负责颖川新城东柯新城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六)配合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颖川新城东柯新城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绿化、市政、环保等方面的监管工作。
(七)负责颖川新城东柯新城内的相关统计工作。
(八)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颖东新城发展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工作,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主任办公会及其它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督促议定事项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文书档案、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处理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工作和干部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及各项后勤服务工作。
(二)规划招商部。负责颖川新城东柯新城近期、中期、远期规划方案的编制,经批准后,指导入驻企业按规划方案实施建设;协助颖川新城东柯新城企业办理土地、建设等手续;负责协助颖川新城东柯新城招商、土地出让工作,协调办理各项土地、建设手续;负责颖川新城东柯新城规划区域内的环保、绿化和防汛工作。
(三)工程建设部。负责监督入驻企业的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确保开工率和竣工率;负责颖川新城东柯新城的市政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维护管理工作;负责颖川新城东柯新城区征地拆迁、土地出让转让过程中的政策咨询和信访接待工作;负责颖川新城东柯新城市政工程档案、入驻企业基建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
(四)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开发区维护、防汛、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颖川新城东柯新城内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负责财务报表汇总上报及各项经费的收支报销、审核等工作;办理颖川新城东柯新城固定资产登记、调拨、报废事项,做好颖川新城东柯新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颖川新城东柯新城年报、审计、统计及档案保管工作。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公开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46.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3.89万元,下降62.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重大项目相关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5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5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76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9万元,占13.93%;项目支出662.12万元,占86.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6.6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73.89万元,下降62.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重大项目相关支出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9.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0.61万元,下降57.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重大项目相关支出较上年减少。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相关项目测绘及设计费等工作全部完成并完成支付。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7.3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翠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工作未完成,待审计报告出具后再支付后续工程尾款。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43万元,支出决算为23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预算中重大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人文纪念园一期绿化工程款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万元,下降13.5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2021年度有人员调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65万元、津贴补贴21.8万元、奖金2.71万元、绩效工资6.4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2万元,住房公积金7.96万元,生活补助1.9万元,奖励金11.75万元,其他队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7万元。公用经费5.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万元,下降26.66%,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及部分经费欠款在2022年度支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0.4万元、差旅费1.79万元,租赁费1.2万元,工会经费0.64万元,福利费1.1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无该部分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无该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无该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无该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无该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依据相关政策,压减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为事业单位,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费用。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未召开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未开展培训活动。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1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46.61万元;我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综述:2021年度支出合计769.31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07.19万元(人员经费102.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16%;公用经费5.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4%),占13.93%;项目支出662.12万元,占86.07%。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完成财政法规、政策执行、财政收支、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自检工作。二是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等绩效目标。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各业务处室细化年度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颖川东柯新城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附件2-天水市麦积区颖川东柯新城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