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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ybj/202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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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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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天水市麦积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麦积区医疗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委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负责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负责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目录等,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负责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负责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区医保局应完善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机关核定行政编制9名(领导编一正二副)。内设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2名)、财务股(核定行政编制1名)、医疗救助股(核定行政编制1名)、政务服务管理股(核定行政编制1名)、基金监管股(核定行政编制1名);下设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5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558.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49.4万元,下降29.54%,主要原因是中央拨付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减少2000多万,因此收、支均下降较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655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58.3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655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02万元,占6.62%;项目支出6124.34万元,占93.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558.3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749.4万元,下降29.54%。主要原因是中央拨付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减少2000多万,因此财政拨款收、支均下降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23.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07.4万元,下降30.32%。主要原因是今年中央拨付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2000多万,收入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较多。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05万元,支出决算为4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调出和退休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预算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4.21万元,支出决算为615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拨付的医疗救助资金年初无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72万元,支出决算为2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调出和退休使住房保障支出比预算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4.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3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调出和退休致使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4.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3万元,增长434.72%,主要原因是部分职工身份变更,公务员公车补贴增加较多,使其他交通费用增加较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0.25万元、印刷费0.76万元、邮电费0.1万元、取暖费1.57万元、维修费0.26万元、劳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2.93万元、福利费6.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3万元,增长434.51%,主要原因是部分职工身份变更,公务员车补增加较多,其他交通费用增加较多,因此机关运行经费增多。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15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81.82%,主要是由于本年疫情好转,培训、会议均按计划开展。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8.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35.00万元,本年支出335.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该项支出是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度也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度也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度也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度也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度也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度也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外事接待费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640.4万元。项目分别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补助资金项目”“城乡医疗救助区级补助资金项目”“城乡医保工作经费项目”;我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3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良好”以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补助资金项目”“城乡医疗救助区级补助资金项目”“城乡医保工作经费项目”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4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6.4万元,执行数为52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资金到位及时;二是预算执行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医保政策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参保人员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二是提高经办人员的服务能力,提升参保人员满意度。详见附件2。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区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7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万元,执行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资金到位及时;二是预算执行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医保政策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参保人员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二是提高经办人员的服务能力,提升参保人员满意度。详见附件3。
城乡医保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2.1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7万元,完成预算的11.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资金到位及时;二是预算执行率11.4%。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低;二是管理工作方面还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进度,及时支付资金;二是加强工作管理,加快工作进度。详见附件4。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以附件形式附后。详见附件5。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1: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xlsx】
附件【附件2: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附件【附件3: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附件【附件4:2022年度城乡医保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附件【附件5: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