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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11-03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swj/2023-00013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商务局
  • 组配分类: 财政信息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麦积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现代商贸物流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全区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涉及全区商贸物流产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际货运班列、航空货运物流支持政策,协调其运行工作:协调全区国际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通关便利化。拟定全区通道经济发展规划,助力通道经济发展,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负责全区商贸物流产业的招商引资和宣传推介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商贸物流产业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对商贸物流单位建设营运进行指导和服务;负责组织实施商贸物流产业园土地开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商贸物流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做好土地、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等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物流产业园入驻项目和企业的审核工作,指导入驻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完成区商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依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天水市麦积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核定天水市麦积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根据职能的需要,共设置主任、副主任、综合服务、产业建设、发展规划5个岗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公开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05.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1.27万元,增长196.4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加,按照本部门职能,本年收到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406.57万元,并予以支付,故本年收、支比上年增加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5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92万元,占26.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6.57万元,占73.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0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41万元,占24.85%;项目支出454.81万元,占75.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5.5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1.27万元,增长196.4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加,按照本部门职能,本年收到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406.57万元,并予以支付,故本年收、支比上年增加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本年度年末市县级不再按权责发生制进行结转,故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较多。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91万元,支出决算为11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个别经费未结算,本年度未实现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4万元,支出决算为1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5万元,支出决算为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2万元,支出决算为1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万元,增长1.3%,主要人员工资晋升等原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25.87%,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工作使用。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48.24万元,本年收入406.57万元,本年支出454.8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全部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预算收入数605.5244万元,全年执行数605.218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整体支出执行情况良好。

本部门无项目,故开展项目绩效自评0个。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分 附件


附件【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附件2-天水市麦积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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