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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河湖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swj1/2023-0003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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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河湖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2年度天水市麦积区河湖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麦积区河湖事务服务中心为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副科建制,隶属于天水市麦积区水务局。
主要职能。1、负责起草节约用水规划和方案,组织起草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2、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察全区河、库的水量、水质,起草全区水资源公报。3、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4负责全区河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建立河湖档案,承担河长制考核评估相关技术性工作。5、承担全区堤防工程维护工作。6、参与指导河长制推行、承办区河长制办公室具体事务工作。7、完成区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归口管理机构有:河湖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财务室、节约用水办公室、河湖信息管理办公室。2022年度编制人数49人,实有人数49人,退休25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60.6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56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单位人员增资及人员增减变化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60.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0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6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69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60.6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0.56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我单位2022年单位人员增资及人员增加变化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49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单位人员增资及人员增加变化所致。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5万元,支出决算为6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17万元,支出决算为2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5.88万元,支出决算为43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于2022年列支。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09万元,支出决算为3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0.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3.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98万元,增长5.23%,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人员增资及人员增减变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5.69万元、津贴补贴76.97万元、奖金15.97万元、绩效工资109.2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12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83万元、 住房公积金39.09万元、退休费9.85万元、生活补助0.37万元。
公用经费17.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1万元,增长34.53%,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于2022年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54万元、水费0.84万元、电费0.5万元、取暖费0.76万元、差旅费0.47万元、培训费0.78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3.82万元、福利费2.97万元、其他交通费3.68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相关经费0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万元,下降82.5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培训工作未按计划开展。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09%。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项目资金,故2022年未开展重点项目评价,仅进行了整体绩效自评,详见附件2。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2-河湖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表.doc】
附件【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河湖事务服务中心.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