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30317-190900-839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和实施城市管理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制定工作。
2、行使市容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3、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建成区内制造影响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0、负责对有关部门、街道、乡镇的市容市貌与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考核,参与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及行政执法协调工作。
11、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以下简称麦积区执法局),正科级建制,加挂“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牌子(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麦积区执法局内设办公室、督查股、执法股、法制股4个职能股室,下设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10个城市管理所,均为股级全额补款事业单位;执法大队内设14个城管执法中队,均为股级建制。麦积区执法局核定编制人数为173人,实际在编人数为162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40人,事业管理人员116人;领导职数为6人,实配6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及机关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的要求,我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财务工作,现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1799.19万元,支出总计1799.1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05.88万元,上升20.48%。主要原因是:①编制内调入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②编制外城市协管人员增加导致劳务费增加;③项目支出增加。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1737.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7.54万元,占100%。
本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177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1.08万元,占84.35%;项目支出278.41万元,占15.65%。
本单位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7万元,较上年减少41.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基本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799.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88万元,增加20.48%。主要原因是:①编制内调入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②编制外城市协管人员增加导致劳务费增加;③部门项目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79.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17万元,增加24.59%。主要原因: ①编制内调入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②编制外城市协管人员增加导致劳务费增加;③部门项目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6.4万元,增加27.74%。主要原因:①退伍士官安置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②补发人员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③区内项目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8万元,占1.17%,和年初预算一致;城乡社区支出1757.7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8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①退伍士官安置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②补发人员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③区内项目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1.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9.49万元,较上年增加33.4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伍士官安置人员增加及文件增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对个人的家庭和补助及奖励金。公用经费231.6万元,较上年增加39.3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拨款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印刷费等。
第四部分 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确保不超过年初区财政局批复数。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下降2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20万元、下降100%,公务招待费下降5000元、下降100%。较2016年决算数下降52.41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52.4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
第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6万元,比2016年增加39.33万元,增加20.4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退役士官安置政策,安置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94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69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暂未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