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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084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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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培养文艺人才;指导文学艺术创作;负责对本区各类艺术协会会员的管理、组织和服务等工作。
二、 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文联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是独立的编制和核算机构,属于一级决算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9人,全部为事业编制人员,实有人数9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说明后附天水市麦积区文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的要求,我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财务工作,现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73.06万元,年初结转0.49万元,支出总计73.55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3.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1万元,占98.69%;其他科技局拨入软科学研究经费0.96万元,占1.31%。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5万元,占100%; 无项目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表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3.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1万元,占98.69%;其他科技局拨入软科学研究经费0.96万元,占1.31%。
三、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5万元,占100%; 无项目支出。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67.79万元增加4.31万元,增加5.98%。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67.78万元增加4.32万元,增加5.9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2.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7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7万元,公用经费2.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减少车辆使用次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四部分 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1.52万元,主要是:我单位车辆使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
第五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用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未占用国有资产。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7万元,均为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
(四) 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本部门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绩效目标在本年基本完成。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