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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委农工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8-20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317-19084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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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委农工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研究拟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政策措施, 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研究拟定全区农村工作改革发展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全区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和具体措施。

2.组织协调农口部门和涉农部门的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为全区农村改革发展一共支出、法规方面的服务。

3.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区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4.研究拟定全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麦积区委农工部是一级预算单位,下属股级事业单位天水市麦积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中心一个(没有独立核算)。我部下设办公室、产业办、新农办、项目办、调研督查组、帮扶办6个内设机构。核定人员编制数19名,即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10名。现有职工20人,即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职员9人(天水市麦积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中心),项目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的要求,我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财务工作,现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本部门2017年度收、支总计5786.18万元(含其他收入2204.72万元及年初结转和结余407.81万元,其他收入包括:龙头企业奖励扶持资金311.56万元,个人医疗费用0.66万元,美丽乡村建设及整洁村资金540万元,果品建园设施蔬菜畜牧养殖基地建设资金1335.5万元,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经费1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19.8万元,增长109.16%,主要原因是果品建园设施蔬菜畜牧养殖基地建设资金、区级美丽乡村建设、果蔬保鲜库建设等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表

本年收入合计5378.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3.65万元,占59.00%;其他收入2204.72万元,占41.00%。

三、支出决算表

本年支出合计437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48万元,占比4.33%;项目支出4183.89万元,占比95.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80.9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24.19万元,增长74.11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7.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82%。与2016年相比增加747.87万元,增长45.34 %,主要是:区级美丽乡村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资金增加。

(二)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97.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35万元,占0.22%;农林水支出(类)2391.97万元,占99.78%。主要是:区级美丽乡村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资金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3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0%,增长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年初预算数为2191.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2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1%。主要是财政奖补资金以及项目资金增多。

1.行政运行(项)支出166.6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9%。主要是个人医疗费、科学发展业绩奖及正常晋升增加。

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30万元,主要是:精准扶贫富民产业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3.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支出551.20万元,主要是:果蔬保鲜库以奖代补项目资金60万元;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资金105万元;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项目补助资金214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32.71万元;农业产业化大型龙头企业奖补资金100万元;市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补助9.49万元;中药材生产及初加工环节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

4.其他农业支出(项)973.65万元,主要是;城乡一体化及新农村建设补助10万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村奖补资金205万元;新农村建设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整洁村、示范点资金35万元;新农村建设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片带奖补资金10万元;农业农村工作会议费8.7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78万元;龙头企业工作经费10万元;产业发展规划工作经费及帮扶办工作经费16.91万元。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280.91万元,主要是: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经费86.61万元;产业发展人居环境194.3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390.21万元,主要是:区级美丽乡村建设390.2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农工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公用经费22.61万元(本部门工作经费、帮扶工作经费、产业发展规划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17年,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65万元,较2016年减少1.22万元,下降31.52%。

1.因公出国(境)费:本年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全年安排0个出国(境)团组,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底保有车量1辆。本年支出0万元,比2016年减少0万元。公车改革车辆未下账。

3.公务接待费:本年支出2.65万元,比2016年减少1.22万元。公务接待32批次,380人次。主要用于2016年12月底省上考核验收麦积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接待,省农牧厅调研麦积区农业产业化工作接待,2016年底省上督查驻村帮扶工作接待,会宁县赴麦积区学习调研精准扶贫及美丽乡村建设接待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7年农工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四部分 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65万元,较2016年减少1.22万元,下降31.52%。

1.因公出国(境)费:本年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全年安排0个出国(境)团组,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底保有车量1辆。本年支出0万元,比2016年减少0万元。公车改革车辆未下账。

3.公务接待费:本年支出2.65万元,比2016年减少1.22万元。公务接待32批次,380人次。主要用于2016年12月底省上考核验收麦积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接待,省农牧厅调研麦积区农业产业化工作接待,2016年底省上督查驻村帮扶工作接待,会宁县赴麦积区学习调研精准扶贫及美丽乡村建设接待等。

第五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1万元,主要是本部门工作经费、帮扶工作经费、产业发展规划经费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本年度我区已进行公车改革,但车辆未处理下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8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打印机及电脑。

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农工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部实际,初步建立了以预算编审、绩效目标、执行管理、结余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主要内容,贯彻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入开展目标自评、专项自评和重点评价,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委农工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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