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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30317-190837-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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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公路、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并贯彻实施。
2、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拟定全区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引导工作。
3、负责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论证、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管理;负责全区地方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协调国、省道建设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负责组织对公路水毁、地震灾害等阻断交通紧急抢修方案的制订和监督实施;参与以工代赈交通建设项目的实施及交通扶贫工作。
5、负责起草全区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国防交通保障和民用运力动员、科技管理、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7、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公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编制全区水路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业管理和监察职能。
9、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交通运输局(天水市麦积区交通战备办公室)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水市麦积区交通运输局(天水市麦积区交通战备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建设运输股、综合股、财务室、交通战备股、海事股、安全生产股、行政审批股.
天水市麦积区交通运输局(天水市麦积区交通战备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3名(含3名机动编制),其中,局长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3名,专职党委副书记职数1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职数1名,交通战备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数1名。
下属3个事业单位。
1、天水市麦积区农村公路养护站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村公路养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定,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养护任务;编制全区农村公路的养护计划、资金预算,指导各乡镇、道北街道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编制农村公路的水毁、塌方、路面病害等维修、养护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在区交通运输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对乡镇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督促检查,配合路政执法,打击破坏公路的违法行为,保证全区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积极探索和完善全区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提高养护和管理水平,收集整理全区农村公路养护信息,规范各种业务报表和内业资料,为养护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天水市麦积区路政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路沿线乡镇、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爱护路的意识;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行使公路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路政巡查,保护路产,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受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督察检查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按规范设置标志设施,维护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按时统计、汇总、上报辖区内路政管理的各项报表、总结、信息和资料、建立、健全各类档案。
3、麦积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项目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区、乡、村三级公路)的规划、勘测、设计、新建、改建和公路沿线绿化带的规划、建设等工作;制定公路水毁、地震灾害等阻断交通紧急抢修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的招投标、质量监理、工程造价等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及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指导及质量监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工程招投标和交(竣)工及验收工作;协调农村公路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河道采砂、电力电讯杆线迁移及树木移植等工作;承担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的要求,我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财务工作,现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麦积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4916.73万元,支出总计4621.4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8098.88万元、下降62.22%,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减少;支出减少9755.44万元、下降67.86%,主要原因是:①本年项目资金减少;②某些项目资金到位迟,未及时拨付;
我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916.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83.73万元,占93.23%;其他收入333.00万元,占6.77%。
2017年度支出合计462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7.53万元,占21.15%; 项目支出3643.89万元,占78.85%。
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16.48万元,较上年增加95.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某些项目资金到位迟,未及时拨付。
二、 收入决算表说明
麦积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58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73.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1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48.3万元,下降40.72%。主要原因:本年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23.41万元,增加81.23%。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621.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55.44万元,下降67.86%。主要原因:①本年项目资金减少;②某些项目资金到位迟,未及时拨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61.1万元,增长81.3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7.5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0.92万元,占19.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5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交通运输支出786.61万元,占80.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2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增资等。
我局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643.8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7万元,占0.02%;城乡社区支出833.36万元,占22.87%,;交通运输支出2809.87万元,占77.11%。
三、 支出决算表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621.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55.44万元,下降67.86%。主要原因:①本年项目资金减少;②某些项目资金到位迟,未及时拨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61.1万元,增长81.3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7.5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0.92万元,占19.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5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交通运输支出786.61万元,占80.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2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增资等。
我局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643.8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7万元,占0.02%;城乡社区支出833.36万元,占22.87%,;交通运输支出2809.87万元,占77.11%。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我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704.89万元,支出4704.89万元.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5.06万元.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麦积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7.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4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退休费、生活补助、采暖补贴。公用经33.53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我局“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万元,年初预算0.5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我局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审计部门及海事办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5.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无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