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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宗教局关于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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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宗教局关于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天水市麦积区宗教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有关信息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指导有关部门、有关领域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宗教局科级建制,麦积区负责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现有在职事业编制3人。
3.决算单位构成
独立上报部门决算
二、基本情况
天水市麦积区宗教局是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单位,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下设、区清真食品服务中心。
三、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0.1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2.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共计支出68.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无“三公”经费支出。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支出等。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车运行及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五、2017年度部门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