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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委老干部工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082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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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委老干部工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麦积区委老干局是主管麦积区老干部工作的行政机构,由区委组织部管理,其职能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了解掌握全区老干部工作情况,向区委、区委组织部报告工作。指导、检查全区老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和政策执行情况;
2、负责全区离休干部政治待遇方面的工作。配合组织部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3、负责全区离休干部生活待遇方面的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的有关规定和办法,督促检查各项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
4、指导全区离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组织离退休人员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引导离休干部在全区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5、指导全区离休干部开展积极健康、科学文明的文化体育活动。引导离体干部树立科学的、健康的养生观;
6、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离退休干部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离退休干部,确保离退休干部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7、负责全区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老干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探索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式;
8、指导全区老干部的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离休干部来信来访;
9、指导全区老干部部门的业务工作和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
10、领导和管理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工作;
11、完成区委、区委组织部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麦积区委老干部局机关内设2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和老干组。下属麦积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麦积区老干部活动中心2个职能单位。其中麦积区关工办为参公单位,麦积区老干部活动中心为事业单位。
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麦积区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老干部局机关和老干部活动中心。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的要求,我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财务工作,现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72.54 万元,支出总计 472.5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44.12万元、下降9.3%,支出减少44.12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1)离休人员减少8人; (2)公务用车改革。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3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95万元,占100%;无其他收入。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6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04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5万元,较上年减少37.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各项人员经费及时支出,无结余。
二、收入决算表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3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95万元,占100%;无其他收入。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168.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06万元。
三、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6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04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9.6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30.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83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离休干部人员减少;公务用车上交。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1万元,增3%。主要原因:离退休基本工资增长;抚恤金增长。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68.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16.26万元,增3.5%。主要原因:上年度未及时支出的人员费用本年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16万元,占42.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制内调入人员。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8.25万元,占31.67%,较年初预算数增0.2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9.63万元,占25.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63万元,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增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68.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5.54万元, 较上年增10.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2.5万元,较上年增加5.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费用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8.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5.54万元, 较上年增10.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2.5万元,较上年增加5.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费用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车改革后车辆上交,大力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具体支出情况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3万元,为公车上交前产生的未及时报销的修理费,较上年支出减少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上交。
公务接待费1.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离退休老干部视察等活动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相应支出,故表8为空。
第四部分 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车改革后车辆上交,大力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3万元,为公车上交前产生的未及时报销的修理费,较上年支出减少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上交。
公务接待费1.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离退休老干部视察等活动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5人,其中:国内接待5批次15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1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03万元。
第五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5.65万元,增25%,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和活动开展的增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
(四)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418.04万元,年终决算金额为430.95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3.09%。2017年度基本支出预决算金额为441.8万元,年终决算金额为468.04万元,基本支出预决算年度差异为5.94%。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