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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9-08-20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317-19081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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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麦积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结合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区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我区社团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社团的登记管理;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拟订我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主管救灾工作,查灾核灾,上报灾情,分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和分配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灾民生活安排,指导灾区生产自救。

5、主管城乡社会救济。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救济、临时救济及其他特殊对象的救济工作;负责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指导扶贫济困工作和慈善工作。

6、主管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优待抚恤标准;负责管理退伍义务兵;承担区双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组织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对城乡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贯彻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8、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

9、主管地名管理工作和勘界工作,组织地名标志牌的设置和管理,检查、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调查收集整理地名资料;完成市、区交办的有关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10、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指导乡镇殡葬事业的管理。

1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老龄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提出全区老龄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划,拟订实施意见;承办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负责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12、负责民政事务方面的人民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1个预算单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6798.69万元,支出总计20427.71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679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30.51万元,占98.25%、其他收入468.18万元,占1.75%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042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57万元,占5.45%,项目支出19314.14万元,占94.55%。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570.98万元(其中2016年度末结转结余20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633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6.78万元,增长2.56%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427.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58.02万元,减少20.47%。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00.12万元,占88.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0.12万元,占7.88%、农林水支出132.65万元,占0.65%、其他支出584.82万元,占2.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5.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2.56万元, 较上年增加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退休费。公用经费22.83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用取暖费、差旅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82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执法执勤车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2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会议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已报处置的封存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麦积区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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