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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8-20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317-190757-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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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实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824日)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协调和参与研究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和工作部署,综合协调部门工作。

2.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的重点,组织调查研究,收集工作情况,进行信息综合分析处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形势发展变化,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

3.承担各级各类文件、信函、电报的处理;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以及区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讲话、汇报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制存档工作。

4.承担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筹备、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并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5.负责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

6.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7.负责通知、协调、安排区政府领导的主要公务活动。

8.负责处理区政府的日常事务和政务,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及其它有关方面的工作协调,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请示区政府解决的各类问题以及突发事件。

9.负责指导全区应急管理、应急体系建设和政务值班工作。

10.负责全区法制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的协调督促,政府行政案件的应诉、复议,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及监督管理等工作,依法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

11.组织承办本级或上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建议、意见和提案;做好协调督办、落实反馈工作。

12.负责全区外事、侨务、侨联和对外友协工作;负责友好城市联络工作。

13.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14.检查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办公部门公文处理和全区政府系统信息网络和办公室自动化建设工作。

15.承担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工作。

16.承担区政府党组文秘工作。

17.负责落实好区政府经济顾问、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

18.负责做好区政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9.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有信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室、秘书室、督查室(挂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牌子)、信息室、电子政务室、文电室、研究室、政务值班室(挂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外事侨务室12个机构。

2个职能单位,其中: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为天水市麦积区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为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2017年未与2016年度相比我办事业编制减少17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相应支出,故表8为空。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收入总计1349.16万元(含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7.90万元),支出总计1349.16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63.3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7.25万元,增幅5.73%。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调标及2017年电子政务和乡镇视频租赁费未付。

本部门2017年收入合计134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1.26万元,占比100%

本部门2017年支出合计128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83万元,占比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49.16万元(含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7.9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49.16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63.3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25万元,增幅5.73%。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调标及2017年电子政务和乡镇视频租赁费未付。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341.2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55.42万元,上浮11.59%。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调标及支付2016年度电子政务和乡镇视频租赁费61.5万元、2017年电子政务和乡镇视频租赁费63.33万元未付。

2、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341.26万元,支出决算128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2017年电子政务和乡镇视频租赁费未付。明细情况如下:

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773.70万元,支出决算为77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②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数为196.5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7.90万元。

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252.12万元,支出决算为18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电子政务和乡镇视频租赁费63.33万元未付。

④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数为118.9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5.8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78.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采暖补贴;

2、日常公用经费576.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1.60万元,支出决算236.73万元,完成预算的87.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55万元,完成预算的84.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6.18万元,完成预算的88.09%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0.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0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4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使用车辆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政府工作检查、督查、市内公务活动等工作,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176.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3.8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2.43万元。共接待上级检查、龙舟赛、自行车赛等国内公务接待397批次,10254人次。

(三)“三公”经费实物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次;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397批次,10254人次;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17万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7.57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维护费576.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本级和直属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5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和“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监察部本级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监察部开展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监察部机关综合服务中心日常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监察部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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