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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投资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20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mjq/2023-00234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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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投资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引进外资、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国家的投资导向、产业政策和全区招商引资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思路、规划、计划和配套措施,推进招商引资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制度建设。

2.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工作。对全区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下达、督促落实,对目标责任进行年终考核,提出奖罚建议;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的统计、分析和成果发布。

3.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立项、备案和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工作。征集、筛选、审核招商引资项目,汇编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册,牵头编写全区投资环境的宣传说明和招商引资项目的宣传推介资料;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

4.负责组织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负责对投资者的推介、接待、洽谈、签约及项目落地、实施、建设的协调服务。

5.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承办重大节会招商推介和项目签约活动,负责各类招商引资项目的推介洽谈、组织签约和成果统计、汇总上报,负责承办区政府决定的外出招商代表团的组团、联络和项目洽谈工作。

6.负责研究提出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政策及配套办法;负责对招商引资项目享受优惠政策、对中介组织和个人的奖励提出意见;协调抓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兑现落实;积极争取招商引资项目扶持资金。

7.负责督促检查和协调落实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履约落地和实施建设工作,提高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贡献率。

8.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汇编、发布,做好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建设,开展网上项目推介和招商。

9.负责指导、协调、服务驻区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投资服务中心是区政府,区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招商部、项目部三个机构,下属1个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水市麦积区项目落地服务中心。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4人。2017年末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的要求,我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财务工作,现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4.62万元,支出总计121.56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6万元,占100%; 无项目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万元。

二、收入决算表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4.6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万元。

三、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4.62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6.41万元。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4.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6.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02万元,公用经费21.5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7.63万元,均为商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

第四部分 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63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公车改革后车辆运行费减少。  

第五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水费、差旅费等经济科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万元,均为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

(四)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投资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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