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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石佛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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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石佛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1)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2)搞好公共服务,积极改善民生。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
(4)推进基层民主,构建和谐农村。
2.机构设置情况
石佛镇人民政府为区财政全额拨款国家行政机关,机构设置“一办两所三中心”,即:党政综合办、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财政管理所、农业技术推广与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动物疾病防控与畜牧服务中心。
3.人员情况。
2016年度,年初预算在职人数为101人,退休21人,遗属9人,临时工及地下党1人。2016年末人数在职100人。
二、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55.08万元。上年结余34.91万元。
2.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共计支出1395.08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共计结余14.43元,为行政运行经费结余。
(二)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本年总支出147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8.89万元,占总支出的78.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03元,占总支出的8.0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4.47万元,占总支出的0.98%,城乡社区支出47.87万元,占总支出的3.24%,农林水支出106.9万元,占总支出的7.24%,交通运输支出0万,占总支出的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2.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9.39万元,占总支出的52.69﹪,商品和服务支出145.45万元,占总支出的8.5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7.67元,占总支出的13.49﹪。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7万元,较2015年减少0.01万。
1.因公出国(境)费:本年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全年安排0个出国(境)团组,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本年支出7万元,比2015年减少0.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本年支出0.00万元,比2015年减少0.0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四)政府采购情况:本年度共计采购14.97万元物品,用于购置办公家具及电器等,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授予中小企业。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