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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伯阳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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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伯阳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
一、伯阳镇概况
(一)基本情况
伯阳镇设立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武部机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伯阳镇党委、政府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民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6个党政内设机构。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和规定,伯阳镇人民政府设置6个事业机构分别是:农业技术推广与综合服务中心、财政管理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核定党政机关行政编制24人(含工勤2人),核定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9人(含财政所5人)。年末实有人数95人,超编21人,超编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基层组织建设的不断重视,加大对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进村进社区人员的招录,从而造成机构人员超编现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麦积区伯阳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包括麦积区伯阳镇人民政府和麦积区伯阳镇财政管理所,共2个预算单位。
二、伯阳镇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16.84万元。
2.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共计支出701.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7.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万元,项目类支出72.38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支出公用经费5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伯阳镇“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8.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无出国境人员。
2、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7万元。
2016年度伯阳镇“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因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及物价变动商品、食品价格变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安排支出8.7万元用于取暖。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支出等。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车运行及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四、伯阳镇2016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