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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元龙镇人民政府2016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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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元龙镇人民政府2016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2、搞好公共服务,积极改善民生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
4、推进基层民主,构建和谐农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元龙镇人民政府为区财政全额拨款国家行政机关,部门决算包括镇政府、财政管理所2个预算单位。机构设置:党政综合办、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财政管理所、农业技术推广与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动物疾病防控与畜牧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编制情况:行政人员23人,行政工勤编制1个,事业39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为61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行政工勤编制2个事业42人),退休9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安排情况 元龙镇人民政府本年度收到的财政拨款收入为892.0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6.08万元,其他收入:12万元;本年收入合计764.49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3.97万元。
2、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共计支出89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27万元,项目支出1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97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543.1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9.87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金额为7.76万元,年终决算金额为7.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用7.7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支出公用经费83.77万元,比上年减少22.77万元。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本部门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4万元,购买燃料煤。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支出等。
6、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公车运行及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8、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