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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农综办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0524-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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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农综办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要求,现将麦积区农综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有关信息说明如下:
一、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在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2、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申报工作;
3、按照上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求,如期编制上报全区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计划、设计、方案和报表;
4、按照《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管理、组织、实施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5、根据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要求,做好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年度项目验收和三年一次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考评工作;
6、做好国家、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的项目调研、督查、检查接待工作及有关材料上报工作;
(二)基本情况
天水市麦积区农综办是财政局主管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内设3个职能股室,分别为综合股、项目股、财务股。现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9,工勤人员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麦积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天水市麦积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1个预算单位。
三、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2330.47万元。
2.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共计支出1550.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3万元;农业综合开发农林水支出1484.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实际支出3.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运行维护费3.39万元。较2015年减少0.24万元,下降7%。
1.因公出国(境)费:本年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全年安排0个出国(境)团组,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底保有车量2辆。本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39万元,比2015年减少0.24万元。其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本年支出0万元。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支出等。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车运行及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五、2016年度部门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