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财政决算】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老干部工作局部2018年度门决算
- 索引号: mjq/2024-00098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财政决算】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老干部工作局部2018年度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老干部工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了解掌握全区老干部工作情况,向区委、区委组织部报告工作。指导、检查全区老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和政策执行情况;
2、负责全区离休干部政治待遇方面的工作。配合组织部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3、负责全区离休干部生活待遇方面的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的有关规定和办法,督促检查各项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
4、指导全区离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组织离退休人员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引导离休干部在全区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5、指导全区离休干部开展积极健康、科学文明的文化体育活动。引导离体干部树立科学的、健康的养生观;
6、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离退休干部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离退休干部,确保离退休干部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7、负责全区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老干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探索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式;
8、指导全区老干部的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离休干部来信来访;
9、指导全区老干部部门的业务工作和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
10、领导和管理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工作;
11、完成区委、区委组织部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麦积区委老干部局是区委部门,承担着管理服务离退休老干部的重要职责。机关内设2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老干组。下属麦积区老干部活动中心1个职能单位。麦积区老干部活动中心为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人数11人,其中机关公务员编制5人、机关后勤编制2人、事业单位编制4人;机关在册人数12人,其中正科级干部5人,科员职工5,工人2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45.28万元,支出总计345.28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27.26万元、增长-26.93%,支出增加-127.26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本年8月全部转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发放养老金,抚恤金。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40.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45万元,占99.9%;其他收入0.33万元,占0.1%。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4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36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92万元,较上年增加0.42万元,主要原因是困难企业离休人员医疗费补助资金4.5万元及退休党员党费返还0.42万元未能及时支出,结转下年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4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5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本年8月全部转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发放养老金,抚恤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3万元,增长6.3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30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0.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68万元,增长-27.2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本年8月全部转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发放养老金,抚恤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4万元,增长6.29%。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98万元,占49.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11万元,年中追加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3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1.42万元,占32.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本年8月全部转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发放养老金,抚恤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96万元,占1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8万元,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人数减少,本年度医疗费用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5.51万元,较上年增加-120.0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本年8月全部转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发放养老金,抚恤金。公用经费14.85万元,较上年增加-7.6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金额。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务用车上交平台以后,不再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我区离退休干部参加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人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相关活动有所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2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6.39万元,用于单位日常机构运行;印刷费0.34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0.18万元;邮电费0.09万元;取暖费1.99万元;差旅费1.99万元;维护费0.6万元,用于单位网站维护;公务招待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34万元;资本性支出2.4万元,用于购置打印机及文件柜。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7.65万元,增长-34.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有所减少,并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一台,文件柜4个。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