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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8-22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317-19040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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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消保维权、商标广告监管、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息公示管理、全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的建设工作、直销与传销监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麦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注册登记股、市场规范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牌子)、非公企业党工委办公室(挂区推进非公经济跨越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监察室10个内设股室,道南、渭滨、桥南、道北、开发区、马跑泉、社棠、花牛、甘泉、元龙、新阳、中滩、东岔、伯阳14个工商行政管理所及经济检查大队(挂天水市麦积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1个。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651.48万元,支出总计1,651.48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81.58万元、增长-14.57%,支出增加-281.58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因2018年8月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中心,减人减资。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87.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7.27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6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28万元,占100%。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1.2万元,较上年增加26.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收支有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8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24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减少,因2018年8月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中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59万元,增长7.3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省级工商执法专项经费。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6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35万元,增长-16.48%。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中心,人员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6万元,增长5.23%。主要原因是省级专项经费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使用省级专项经费。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0.26万元,占82.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1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省级工商执法专项经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2.17万元,占17.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3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2018年8月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中心。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增加预算支出;农林水支出5.86万元,占0.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增加预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0.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4.68万元,较上年增加-296.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中心,减人减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4.28万元、津贴补贴374.75万元、奖金30.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4万元。公用经费165.6万元,较上年增加28.47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和劳务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4.35万元、印刷费14.42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3.37万元、电费8.37万元、邮电费4.05万元、取暖费2.26万元、差旅费31.56万元、维修费4.88万元、租赁费3万元、培训费0.02万元、招待费0.77万元、劳务费41.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5万元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0.77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3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9批次,136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1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58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4.35万元、印刷费14.42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3.37万元、电费8.37万元、邮电费4.05万元、取暖费2.26万元、差旅费31.56万元、维修费4.88万元、租赁费3万元、培训费0.02万元、招待费0.77万元、劳务费41.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66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28.47万元,增长20.7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差旅费和劳务费较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印刷、纸张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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