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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22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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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天水市麦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麦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麦积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承担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负责全区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一是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区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二是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食品质量管理规范、食品标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是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监测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行为。

四是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质量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是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是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是指导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八是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九是承办区政府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食药监局人员编制人数166人。现有在职人员154人,退休3人,共计157人。内设办公室、法规股、宣传教育股、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股、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食品监管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技术标准监督股等9个股室。局下辖区食品药品稽查局(参公管理)、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个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等2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342.94万元,支出总计1,342.94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7.67万元、增长-0.57%,支出增加-7.67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支付,减人减资。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25.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8.18万元,占99.47%;其他收入6.98万元,占0.53%。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4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2万元,占90.38%;项目支出128.85万元,占9.62%。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9万元,较上年增加-14.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在今年完工。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1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6万元,增长0.99%。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加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8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调整了财政拨款数。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3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拨付了精准扶贫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调整了财政拨款数及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解决。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61万元,占0.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增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2.76万元,占99.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调整了财政拨款数及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解决;农林水支出2.93万元,占0.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拨付了精准扶贫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人员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4.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0.9万元,较上年增加21.4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奖励金。公用经费103.55万元,较上年增加-21.8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政策大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年初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年初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6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67万元,主要原因是参加车改,车辆数减少,费用相应减少。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年初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年初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6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44万元、印刷费5.54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59万元、电费2.57万元、邮电费3.12万元、取暖费6.25万元、差旅费13.78万元、维修(护)费0.06万元、租赁费0.09万元、培训费1.51万元、专用材料费0.13万元、劳务费10.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21.82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政策大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车改革封存,暂未下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食品快速检验检测试剂。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共组织对食品快速检测试剂购置费用、食品药品远程监控专网费、执法终端流量使用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5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食品快检试剂购置费自查报告

3.食品药品远程监控及执法终端流量使用费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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