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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22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317-190356-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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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天水市麦积区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省、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工作的指示,拟定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粮食部门的工作,行使行业管理职能,提出全区粮食宏观和总量平衡的规划。

3、负责全区粮食商品流通的总量平衡,制定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开展全行业统计业务。

4、负责管理区内国家、区专储粮仓储管理,适时组织轮换,确保安全。

5、规划、指导区内粮食批发市场的建设,完善功能,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粮食市场行为,维护正常交易。

6、负责全区粮食系统的职工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加强国有粮食企业管理,搞好内部审计,办理资金划拨和审批事项,监管储备粮费用补贴,加强经济核算,降低成本。

7、承办区委,区政交办的其他事项,为政府指导粮食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粮食局是一级预算单位,下属股级事业单位天水市麦积区粮食市场稽查大队(没有独立核算)。我局下设办公室、计财股、业务股3个内设机构。核定人员编制数6名,实有3人,退休15人,退职1人,遗属6人。粮食市场稽查大队事业在职4人,退休财政补差7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046.43万元,支出总计1,046.43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697.66万元、增长-40%,支出增加-697.66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军粮供应站项目竣工。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46.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6.4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84万元,占22.31%;项目支出535.66万元,占77.69%。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56.93万元,较上年增加356.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储备粮轮换补贴及其他项目资金拨付时间较晚,故形成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46.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41万元,增长-19.37%。主要原因是我区8月份起全面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社会保险基金中统一发放基本养老金,经核实符合实际情况退休人员工资于2018年8月份转至社保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6.17万元,增长74.3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粮库智能化建设资金28万元;追加危仓老库维修资金20万元;追加储备粮油价差补助资金277.66万元;拨付2018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143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4.59万元,增长-60.47%。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完毕。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24万元,增长14.87%。主要原因是危仓老库维修资金20万元拨付;2018年产油大县奖励资资金143万元拨付。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81万元,占7.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5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8月份起全面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社会保险基金中统一发放基本养老金,经核实符合实际情况退休人员工资于2018年8月份转至社保发放。农林水支出0.49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9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精准扶贫人员补助费用;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34.21万元,占91.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28万元,主要原因是危仓老库维修资金20万元和2018年轮换价差补贴114.28万元并未体现在年初预算之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05万元,较上年增加-5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8月份起全面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社会保险基金中统一发放基本养老金,经核实符合实际情况退休人员工资于2018年8月份转至社保发放。公用经费5.79万元,较上年增加-10.67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5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0.89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26万元;物业管理费0.25万元;差旅费0.7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0.67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资金支付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资金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桌椅0.63万元及电脑0.97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589.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5.48%。共组织对区级储备粮费用补贴、粮食系统解决遗属生活费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9.38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区级储备粮费用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3万元,执行数为585.69万元,完成预算的141.81%。主要产出和效果:确保全区粮油储备安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麦积区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麦积区粮食局2018年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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