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务新媒体 加入收藏 登录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23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317-190340-294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天水市麦积区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关于旅游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旅游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区旅游事业的规范性文件。推进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指导全区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对外旅游事业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拟定全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旅游产业发展。推进全区旅游事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旅游市场体制改革,归口管理旅游社团的资格审查。综合协调全区旅游资源的规划和开发;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申报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管理、检查全区旅游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全区旅游业的信息化建设;承担规划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全区旅游弘扬的统计、年检、审计工作;负责全区国内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汽车公司、旅游定点单位及其他经营旅游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审查、申报、评定、管理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相关业务人员和各类市场从业人员的建议培训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旅游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旅游行业工作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为麦积区文化广播影视局挂牌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机关内设3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市场股、行业管理股。下有两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天水市麦积区旅游服务接待处、卦台山景点管理处。共有在职工作人员24人,退休3人,离休1人,共计28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67.02万元,支出总计667.02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88.98万元、增长76.44%,支出增加288.98万元、增长76.4%,主要原因是旅游产业发展迅速,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投资力度加大,导致收入支出增长幅度较大。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87.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1.82万元,占97.28%;其他收入15.97万元,占2.72%。其他收入15.97万元为天津市西青区第二批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其中15万元为贫困户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费,0.97万元为组织部组织赴西青区学习考察交通费。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0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57万元,占66.3%;项目支出101.44万元,占33.7%。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66.01万元,较上年增加286.7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到账时间迟,年内项目尚未完工,无法全部拨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7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03万元,增长65.36%。主要原因是旅游产业发展迅速,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投资力度加大,导致收入支出增长幅度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0.63万元,增长215.59%。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国家、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收入较多。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4.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4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较去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导致支出合计较去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13万元,增长11.85%。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二是年中拨入部分省专项资金导致支出金额增大。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万元,占18.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动后,调入人员比调出人员工资低,故支出减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59万元,占6.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动后,调入人员比调出人员工资低,故支出减少;农林水支出0.47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7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级旅游专项资金中部分资金为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旅游扶贫资金,支出科目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2.26万元,占74.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88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拨入较往年增多,资金对旅游产业倾斜增大,故支出增加较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76万元,较上年增加-36.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变动,调入人员工资较调出人员减少较多。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离退休费。公用经费17.09万元,较上年增加5.58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旅游宣传力度增大,印刷费增加较多,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支出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有关部门到麦积区进行全域旅游工作调研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力行节俭办公费用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2人,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根据CS05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填写)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5.58万元,增长48.5%,主要原因是今年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旅游宣传力度增大,印刷费增加较多,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车辆,无车辆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2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网站标识码:6205030002 甘公网安备62050302000116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35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