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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30317-190327-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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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决算】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委办公室是区委的综合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区委日常文电的处理,区委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区委领导批示的催办落实,区委领导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区党代会、常委会等会议的服务工作。
2、负责收集、处理、报送信息,围绕区委总体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
3、负责区委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核对印发工作;负责办理由办公室批转、批复的有关文件;负责区委及办公室和区直党政机关的文书处理,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区委的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
5、负责全区党政机关机要文件、密码传递报送工作;负责区委机关文件、信件的收发传递工作。
6、负责全区涉密机关的保密工作;负责检查监督《保密法》贯彻执行。
7、负责区委公务接待工作。
8、负责区委机关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区委机关的行政事务及区委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0、完成区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按上述职责。区委办公室设四个组室。
1、综合组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内务接待;处理来信来函;负责区委及办公室各类文件的登记、编号、校队、用印;各种文件、资料的分发、投递、立卷、归档工作和报刊的收发投递和管理;指导党委系统的文书处理。
2、秘书调研组
负责区委及办公室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会议议定事项的分解、协调、催办工作;负责区委领导重要公务活动的安排、联络、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区委及办公室各类文稿的起草和区委领导的报告、讲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区委调研工作,掌握全区工作动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工作实效及出现的问题,收集并向区委领导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决策依据,总结推广党委工作的先进经验。
3、信息督查室
负责督促检查上级党委确定的方针、政策、规定,区要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上级和区委领导指示查办事项: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新闻披露要求核查的事项以及办公室确定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催办下级部门和单位呈报的请示、报告及新闻单位反映需要查办的重大问题;负责收集、处理和报送党委系统的各种信息;承办省委办公厅信息联系点的工作,联系指导全区党委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4、区委督查室
负责中央、省、市、区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各级领导批示件的催办、查办工作:负责省及市级新闻单位转办件的督办;负责人大、政协转来属区委工作范围的议案提案督办工作;负责全区党委系统的督查调研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党委系统有关督查事项办理落实的反馈工作;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编报《督查专报》;指导协调全区党委系统督查网络的建设;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30.81万元,支出总计530.81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8.27万元、增长-3.33%,支出增加-18.27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从7月开始退休人员经费由社保部门承担。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30.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8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2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12万元,占88.92%;项目支出58.6万元,占11.08%。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万元,较上年增加2.1万元,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驻村帮扶队员补助经费拨付到位较晚致使不能全部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3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1万元,增长-0.6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7月后由社保承担。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2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7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7月后由社保承担。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24万元,占79.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9.88万元,占20.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0.6万元,占0.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0.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4.1万元,较上年增加-73.2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7月后社保承担。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76.01万元,较上年增加-5.6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3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4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开展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为了压缩开支,减少了公务用车使用及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费2.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地区到我区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减少了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为机要通勤车;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12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20批次、212人次。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28元,车均维护费5.62万元(含机关事务局所派车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5.69万元,增长-6.97%,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减少了公务用车及办公费用等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6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需要绩效评价的项目1个,已经按要求完成了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