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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23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317-190311-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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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甘泉镇人民政府为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国家行政机关,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一办两所三中心”,即:党政综合办、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财政管理所、农业技术推广与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动物疾病防控与畜牧服务中心。编制情况:行政人员32人,事业50人;年末实有人数为134人,超编人员为52人,超编的主要原因是随着近年来国家对基层组织建设的不断重视,不断增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进村进社工作人员。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020.49万元,支出总计5020.49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41.41万元、增长12.09%,支出增加541.41万元、增长12.09%,主要是因为2017年年末结余结转数额较大导致2018年年初结余数字较大,同时2018年其他收入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744.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4.55万元,占95.16%;其他收入229.55万元,占4.84)%。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88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6.92万元,占22.46%;项目支出3787.17万元,占77.54%。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6.39万元,较上年减少170.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率较高,极大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51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88万元,增长5.8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拨款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1.42万元,增长320.6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526.50万元、其他收入229.55万元、专项经费及惠农惠民补贴资金685.37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72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3.34万元,增长8.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8万元,增长250.31%。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46万元,增加农林水专项支出652.64万元,增加住房保障支出79万元,增加资源勘探信息支出40.3万元,增加其他专项支出60.06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8.06万元,占27.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2.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预算及专项经费增加.;公共安全支出6.23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经费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5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经费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6.37万元,占1.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转入社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7万元,占0.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经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546万元,占53.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加安排征地拆迁补偿;农林水支出652.64万元,占13.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2.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林水专项经费支出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3万元,占0.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安排砖瓦窑关停补助;住房保障支出79万元,占1.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安排危旧房改造补助;其他支出18.9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6.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3.58万元,较上年减少79.76万元,主要原因是奖金支出减少。公用经费53.34万元,较上年减少1.66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结转。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无该项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该项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该项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政府日常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9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燃油价格变动。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所有公务接待全部在政府大灶食堂用餐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46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电费、差旅费及会议培训等费用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1.66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年终结转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政府日常业务检查等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2套9600元,一体机1台1800元,采购空调1台7100元,笔记本电脑1台4000元,一体机1台1500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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