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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030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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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境外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商务领域有关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订全区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并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区畜、禽定点屠宰和肉类冷藏加工行业的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民爆产品、化学危险品(剧毒品)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全市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监督管理,负责酒类和煤炭商品流通、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
6.拟订全区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8.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负责全区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0.指导全区境外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并实施境外招商引资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境外招商引资活动。
11.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拟订并实施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或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民间组织对我区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赠款工作。
12.负责全区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等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拟订赴境外举办上述商务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3.负责全区商务新闻发布会、宣传和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14.负责全区经贸业务指导,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商务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商务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2005年,我局由天水市麦积区商业总公司更名为天水市麦积区商务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现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在职职工总数20人,单位干部8人,工人2人,遗属8人,单位内设机关办公室、商务股、经协股、财务股。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207.81万元,支出总计3,207.81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207.81万元、支出增加3,207.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及补贴等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013.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3.64万元,占99.02%;其他收入29.42万元,占0.98%。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0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78万元,占22.38%;项目支出703.13万元,占77.62%。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301.9万元,较上年增加2,30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98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3.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项目资金较大。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05.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5.91万元,2018年度人员增加,工资及补贴增加等。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2.48万元,增长-71.5%。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退休人员工资由养老办发放。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91万元,占5.07%,节能环保支出51.75万元,占5.71%;城乡社区支出139.88万元,占15.44%,;农林水支出179万元,占19.7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89.37万元,占54.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2.4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05.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67万元,较上年增加197.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本单位人员增加,工资及补贴等增加。公用经费5.11万元,较上年增加5.11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出(境)情况。
本年度无出国出境情况。
(二)公务接待情况。
本单位无公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等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