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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mjq/2023-00225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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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决算】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名词解释
八、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区委批准的《区委统战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区委办发〔2002〕46号),区委统战部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市委统战部和区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系全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全区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及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与台湾有关人士的联络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六)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建议。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检查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情况,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指导本区的统战工作;联系并指导区工商联、侨联、台联等有关人民团体的工作。
(十)搞好区委统战部机关的自身建设,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十一)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工作职责:承担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信访、信息、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公文审核工作;负责区政协委员的提名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综合性调查研究和有关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印鉴管理、信访接待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督办落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考勤工作;负责政务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统一战线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二)民主党派股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联系区级各民主党派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对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解决民主党派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及问题;收集反映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负责民主党派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动态;协助有关部门研究贯彻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物色、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收集、管理党外人士的档案资料。
(三)民族事务股
工作职责:承办民族识别、民族成份变更、民族风俗习惯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等工作;负责少数民族各类资金的申报、实施、监督检查和有关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工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拟订涉及少数民族的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承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民族题材文化作品(产品)进行审查;承担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等工作;做好全区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审核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清真食品监管体系,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四)宗教事务股
工作职责:承担全区涉宗教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依照法律、法规对宗教事务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打击和制止各种非法、违法宗教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宗教活动和对外交流;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承担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规划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做好穆斯林朝觐服务管理工作。
(五)对外事务股
工作职责:按照分工联系台湾有关团体及人士,负责联系台湾统左派组织的工作;开展海外反“独”促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工作,推动台胞回祖国大陆定居政策的落实;联系、指导、协调各民主党派区委会、区工商联和联系区台胞台属联谊会等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对台统战工作;负责侨情和侨务工作调查研究,拟订侨务工作政策和涉侨法规草案并指导推动贯彻落实;统筹协调有关部门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麦积的合法权益;承担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负责组织开展涉侨宣传工作,拟订涉侨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推动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引资引智政策法规,指导引进侨资侨智工作;引导海外侨胞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统筹协调各民主党派区委会、区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代表人士的授荣工作;联系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在相关团体的安排工作。
(六)非公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股
工作职责: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意见建议,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联系港澳工商社团及相关人士;组织推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联系区工商联,承担区光彩事业促进会办公室工作;负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和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状况,反映政策建议;指导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建设;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统战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指导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工作。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收入总计142.12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5万元),支出总计131.79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5.33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42.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12万元,占100%;其他收入为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79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3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2.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67.53减少25.41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44.26减少12.47万元。
本部门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27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等);公用经费35.5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0。公务接待费0.5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3次,共计39人。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区财政局绩效评价规程要求,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由我部财务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财务人员及项目相关人员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根据上一阶段任务布置,我部干部按照要求展开自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报财务分管领导处;第三阶段为分析评价、出具评价报告:财务人员在我部工作人员自评的基础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本单位项目年初预算27.57万元,年终决算金额为25.9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5.9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 绩效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2019年区级配套(不含中央、省、市补助资金)项目资金27.57万元;且2019年度内未做调整,实际支出25.94万元。
(2)项目效益性分析。项目资金按时准确支付。
2. 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94分。
(2)主要结论:有效。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印刷全区党政部门“三定”等。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八、附件
2.绩效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