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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27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mjq/2025-00001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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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和实施城市管理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制定工作。

2、行使市容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3、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建成区内制造影响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0、负责对有关部门、街道、乡镇的市容市貌与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考核,参与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及行政执法协调工作。

11、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以下简称麦积区城管局),正科级建制,加挂“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牌子(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麦积区城管局内设办公室、督查股、执法股、法制股4个职能股室,下设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10个城市管理所,均为股级全额补款事业单位;执法大队内设14个城管执法中队,均为股级建制。麦积区城管局核定编制人数为200人,实际在编人数为186人,其中公务员9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36人,事业管理人员139人;领导职数为6人,实配6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994.16万元,支出总计1783.63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89.12万元、增长4.68%,支出减少105.31万元、减少5.58%,主要原因是:①编制内调入人员增加致使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②编制外城市协管人员增加导致劳务费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③预算外单位执法装备购置增加致使财政拨款收入增加;④离退休人员经费、驻村干部经费等人员经费减少致使支出减少;④在职人员经费结转下年,致使支出减少;⑤2019年资本性支出减少致使支出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005.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4.16万元,占99.4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2万元,占0.56%。本单位收入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为专项收入。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78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1.08万元,占88.64%;项目支出202.54万元,占11.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37.84万元,较上年增加221.72万元,主要原因是①编制内人员经费结余226.6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经费结余237.07万元,退休人员经费结余0.78万元;②项目资金结余11.2万元,其中城区“渣土车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剩余11.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05.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32万元,增长5.27%。主要原因是:①编制内调入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②编制外城市协管人员增加导致劳务费增加;③预算外执法装备购置增加致使专项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3.29万元,增长51.68%。主要原因是①城市小广告清理专项年中追加预算数;②户外大型综合整治专项年中追加预算数;③单位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的划拨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83.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31万元,减少5.58%。主要原因是:①离退休人员经费、驻村干部经费等人员经费减少致使支出减少;②在职人员经费结转下年,致使支出减少;③2019年资本性支出减少致使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1.56万元,增长34.91%。主要原因是①城市小广告清理专项年中追加预算数;②户外大型综合整治专项年中追加预算数;③预算外执法装备购置专项年中追加预算数;④单位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的划拨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万元,占0.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万元,主要原因是①区政法委转拨的综治平台视频指挥系统增加10万元;②区委组织部转拨的慰问金0.2万元,单位年终考核奖励金3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万元,占0.69%,为我单位退休老干部活动经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70.23万元,占99.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8.16万元,主要原因是①城市小广告清理专项年中追加预算数;②户外大型综合整治专项年中追加预算数;③预算外执法装备购置专项年中追加预算数;④单位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的划拨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3.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6.99万元,较上年增加12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编制内调入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编制外城市协管人员增加导致劳务费增加)。人员经费的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劳务费等。公用经费184.09万元,较上年减少435.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计入公用经费的预算外户外大型广告综合整治经费,预算外单位执法装备购置计入了项目专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4.16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3.63万元,结转结余237.84万元,结转结余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区级专项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无此公开事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其他车辆运行维护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减少435.35万元,减少70.2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计入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外户外大型广告综合整治经费,预算外单位购置制式服装费、购置执法装备费等均计入了专项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待报废执法执勤用车3辆,四轮电动执勤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执法装备、应用软件等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9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81%。共组织对军队退役人员再就业(对越参战)、城市协管员招聘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88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军队退役人员再就业(对越参战)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92万元,执行数为5.2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越参战人员生活补助;二是提高生活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准备不足、应对不力;二是项目实施的绩效分析和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不断总结完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二是尽快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对项目进行考评。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市协管员招聘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9.75万元,执行数为187.59万元,完成预算的93.91%。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解决部分大学生就业问题;二是保障基本生活水平;三是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准备不足、应对不力;二是项目实施的绩效分析和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不断总结完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二是尽快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对项目进行考评。

军队退役人员再就业(对越参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预算为5.292万元,执行数为5.292万元,圆满完成了项目初衷。该项目的实施对进一步解决我部门对越参战人员的再就业、提高其生活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完善项目实施过程,做好项目考评,让该项目发挥最大的功效。

城市协管员招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预算为199.75万元,执行数为187.59万元,圆满完成了项目初衷。该项目的实施对进一步解决部分大学生就业、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完善项目实施过程,做好项目考评,让该项目发挥最大的功效。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共8张)

2.2019年麦积区执法局城市协管员招聘项目绩效自评(评价)报告

3.2019年麦积区执法局退役军人再就业项目绩效自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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