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务新媒体 加入收藏 登录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27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317-190135-292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财政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加强消费环境建设。

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区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和指导特殊食品与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食盐专营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和指导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产品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承担全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做好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人员编制人数为250人,现全局实有工作人员244人,其中公务员68人、工勤36人、参公21人、事业103人、项目16人。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麦积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对外加挂天水市麦积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天水市麦积区知识产权局牌子。设办公室、人事股、宣传教育股、政策法规股、综合业务股、政务服务管理股、市场秩序监管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质量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信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等13个内设机构,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服务中心、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3个下属事业单位和20个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 3,702.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702.7万元,增长0%,主要是因为麦积区市场监管局是于2019年经机构改革新设立的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99.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7.48万元,占98.2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1.6万元,占1.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5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9.62万元,占95.95%;项目支出127.82万元,占4.0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37.4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37.48万元,增长0%,主要是因为麦积区市场监管局是于2019年经机构改革新设立的单位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98.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3%。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98.43万元,增长0%,主要是因为麦积区市场监管局是于2019年经机构改革新设立的单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98.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98.43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3,09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9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麦积区市场监管局是于2019年经机构改革新设立的单位,年初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0.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4.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16.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 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 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6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麦积区市场监管局是于2019年经机构改革新设立的单位,年初无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26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6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麦积区市场监管局是于2019年经机构改革新设立的单位,年初无预算。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我单位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2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我单位国内接待批次0个、国内接待人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规定及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各项要求的情况;

2.通过科学规范制定管理制度有效地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

3.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开展工作,突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召开绩效评价专题会议,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对项目的实施及资金的支付作出了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本单位项目年初预算0万元,年终决算金额为144.84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是因为麦积区市场监管局是于2019年经机构改革新设立的单位。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2019年度本单位有6个项目:食品快速检测试剂购置费;食品药品远程监控专网费、执法终端流量使用费;办公用房租赁费;贫困人口碘盐补贴专项资金;2018年食品抽检经费;基层市场监管所办公用房改造经费。我单位本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项目跟踪制度 ,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优化了资金配置,使预算发挥应有的作用,专项资金的使用达到最终目的。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6.04万元,较2018 年度增长0%,主要是因为麦积区市场监管局是于2019年经机构改革新设立的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 年12月31日,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有车辆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用车3辆、其他用车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外出检查等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2、绩效评价报告



网站标识码:6205030002 甘公网安备62050302000116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35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