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30317-190101-931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财政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省、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工作的指示,制定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粮食部门的工作,行使行业管理职能,提出全区粮食宏观和总量平衡的规划。
3、负责全区粮食商品流通的总量平衡,制定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开展全行业统计业务。
4、负责管理区内国家、区专储粮仓储管理,适时组织轮换,确保安全。
5、规划、指导区内粮食批发市场的建设,完善功能,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粮食市场行为,维护正常交易。
6、负责全区粮食系统的职工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加强国有粮食企业管理,搞好内部审计,办理资金划拨和审批事项,监管储备粮费用补贴,加强经济核算,降低成本。
7、承办区委、区政交办的其他事项,为政府指导粮食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一级预算单位,下属股级事业单位天水市麦积区粮食市场稽查大队(没有独立核算)。我局下设办公室、计财股、业务股3个内设机构。核定人员编制数6名,实有3人,退休15人,退职1人,遗属6人。粮食市场稽查大队事业在职4人,退休财政补差7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 2,177.4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131.02万元,增长108.08%,主要原因为:一是麦积区军粮供应站搬迁重建项目剩余补助资金500万元财政拨付到位;二是区级储备粮费用补贴上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2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0.5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3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9万元,占7.17%;项目支出1,142.16万元,占92.8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20.5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4.09万元,增长73.97%,主要原因为:一是麦积区军粮供应站搬迁重建项目剩余补助资金500万元财政拨付到位;二是区级储备粮费用补贴上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0.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0.84万元,增长78.44%,主要是麦积区军粮供应站搬迁重建项目剩余补助资金500万元财政拨付到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0.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
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
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
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城乡社区(类)支出500万元,占40.64%;
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
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
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
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730.34万元,占59.3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
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104.73万元,支出决算为1,23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04.73万元,支出决算为123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1.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级储备粮费用补贴上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我单位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我单位无公务接待。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其中具体项目为:区级储备粮费用补贴项目504.41万元,军粮供应站区级应急成品粮项目3.99万元万元,粮食系统解决遗留人员资金项目3.69万元。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来管理和实施项目,完成本年区级储备粮轮换700万斤、新增区级储备粮1500万斤任务,确保全区储备粮油安全,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区级储备粮油项目:轮换数量评分的结果为100分;项目预算控制结果,评分结果为100分;确保全区粮油安全,评分结果为100分。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区级储备粮油项目:轮换数量评分的结果为100分;项目预算控制结果,评分结果为100分;确保全区粮油安全,评分结果为100分。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天水市麦积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4万元,较2018 年度减少 11.24万元,下降39.75%,主要原因是2018年维修改造暖气项目导致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水市麦积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 年12月31日,天水市麦积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绩效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