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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五龙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30317-190026-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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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五龙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要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上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2、搞好公共服务,积极改善民生。加快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农村公共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抓好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和规划,改善农村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拓宽服务渠道,健全和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办事制度和程序,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建立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度等多种措施,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要着力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做好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4、推进基层民主,构建和谐农村。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
五龙镇依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五龙镇设立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武部机构,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地方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履行各自职能。设置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机构,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履行相应职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五龙镇党委、政府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监察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民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7个党政内设机构。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和规定,五龙镇人民政府设置7个事业机构分别是:农业技术推广与综合服务中心、财政管理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
第二部分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 10,608.0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7,846.88万元,增长284.18%,主要原因是由于上级补助扶贫项目及涉农资金的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4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38.89万元,占95.5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63.61万元,占4.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96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63万元,占6.96%;项目支出8,337.2万元,占93.0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38.8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51.7万元,增长284.16%,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扶贫项目及涉农资金的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82.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9%。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01.65万元,增长264.68%,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扶贫项目及涉农资金的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82.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4.75万元,占12.72%;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
公共安全(类)支出0.66万元,占0.01%;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7万元,占0.0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01万元,占0.37%;
卫生健康(类)支出3.96万元,占0.05%;
节能环保(类)支出5.6万元,占0.06%;
城乡社区(类)支出34万元,占0.39%;
农林水(类)支出7,179.51万元,占82.69%;
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
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
住房保障(类)支出172.8万元,占1.99%;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120.57万元,占1.39%;
其他(类)支出26.5万元,占0.3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3.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1.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0.7万元、津贴补贴38.37万元、奖金17.47万元、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65.3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1.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15万元、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0.79万元、电费6.74万元、邮电费0.73万元、取暖费18.68万元、物业管理费、差旅费1.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1.75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专用材料费、劳务费13.99万元、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6.04万元、福利费5.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费7.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5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万元,占9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6.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我单位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各项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9年我单位国内接待批次50个、国内接待人次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天水市麦积区五龙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75万元,较2018年度减少-14.91万元,增长-15.43%,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水市麦积区五龙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 年12月31日,天水市麦积区五龙镇人民政府 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用车0辆、其他用车2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