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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30317-19001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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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财政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天水市麦积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成立于2010年8月,内设综合办公室、公共文化服务股、文体艺术管理股、人事股、文物股等12个股室。主要承担全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规划,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协调以及群众文艺社团和群文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开发;承担全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属于独立编制结构,机构数为1。截止2019年12月底,麦积区文旅局预算涉及人员编制人数73人,实有在职职工72人,离岗创业1人,招聘人员4人,秦剧团提前退休人员4人,遗属6人,离休1人。
第二部分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初预算数收入总计9038698.72元,决算数40504401.28元,差异率为448.12%,主要是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差异率大,项目增加,并且由于机构改革将原区旅游局的项目并入本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49668173.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211401.28元(原区旅游局财政拨款收入710538.5元,原文广局财政拨款收入43500862.78元),其他收入5456772.00元(其中原区旅游局其他收入1800000元,原文广局其他收入3656772元),财政拨款收入占比为89.01%,其他占比10.9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55813056.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0338847.64元,其他支出5474209.35元,财政拨款支出占比90.19%,其他占比9.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4211401.28元,财政拨款支出50338847.64元,项目结转11924663.05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28.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1%。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51.35万元,增长63.41%,主要是单位机构改革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28.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万元,占0.01%;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
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834.92万元,占96.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1万元,占0.35%;
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
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
农林水(类)支出170.95万元,占3.4%;
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
金融(类)支出5万元,占0.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
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
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873.55万元,支出决算为5,02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0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收入总计9038698.72元,决算数40504401.28元,差异率为448.12%,主要是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差异率大,项目增加,并且由于机构改革将原区旅游局的项目并入本单位。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支出总计8112398.72元,决算数9656001.86元,差异率为119.03%,原因同上。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7.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我单位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我单位国内接待批次0个、国内接待人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文广局对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296.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其中:老放映员养老补助项目、秦剧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演出财政补助经费、业余文保员补助培训经费及文物安全检查经费、麦积区春节文化活动经费、伏羲文化旅游节文化活动经费、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区级配套经费6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涉及资金246.63万元;区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个项目自评结果为“良”,涉及资金50万元; 0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中”,涉及资金0万元; 0个项目自评结果为“差”,涉及资金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天水市麦积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本级)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78万元,较2018年度减少-15.8万元,增长-21.4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水市麦积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本级)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 年12月31日,天水市麦积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本级) 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用车0辆、其他用车4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