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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投资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10-12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mjq/2023-00218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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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投资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引进外资、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国家的投资导向、产业政策和全区招商引资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思路、规划、计划和配套措施,推进招商引资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制度建设。

2.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工作。对全区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下达、督促落实,对目标责任进行年终考核,提出奖罚建议;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的统计、分析和成果发布。

3.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立项、备案和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工作。征集、筛选、审核招商引资项目,汇编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册,牵头编写全区投资环境的宣传说明和招商引资项目的宣传推介资料;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

4.负责组织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负责对投资者的推介、接待、洽谈、签约及项目落地、实施、建设的协调服务。

5.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承办重大节会招商推介和项目签约活动,负责各类招商引资项目的推介洽谈、组织签约和成果统计、汇总上报,负责承办区政府决定的外出招商代表团的组团、联络和项目洽谈工作。

6.负责研究提出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政策及配套办法;负责对招商引资项目享受优惠政策、对中介组织和个人的奖励提出意见;协调抓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兑现落实;积极争取招商引资项目扶持资金。

7.负责督促检查和协调落实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履约落地和实施建设工作,提高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贡献率。

8.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汇编、发布,做好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建设,开展网上项目推介和招商。

9.负责指导、协调、服务驻区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投资服务中心是区政府,区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招商部、项目部三个机构,下属1个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水市麦积区项目落地服务中心。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4人。2019年末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 139.2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8.73万元,增长6.6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9.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4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9.4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4万元,增长-0.7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6万元,增长-4.9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8万元,占95.64%;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

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

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

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

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

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

金融(类)支出5万元,占4.3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

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

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35.29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5.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2万元,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我单位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2万元,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客商投资考察、洽谈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9年我单位国内接待批次53个、国内接待人次2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般一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评价。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天水市麦积区投资服务中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4万元,较2018年度减少-1.22万元,增长-4.5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水市麦积区投资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 年12月31日,天水市麦积区投资服务中心 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1、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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