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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mjq/2023-00219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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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财政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及时稳妥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积极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依法打击处理各类刑事犯罪分子,保护党和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失。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区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加强看守所、拘留所建设,承担看守在押人员和执行治安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深挖犯罪线索,积极配合起诉、审判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现有内设机构25个,包含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政工室、审计室、指挥中心、禁毒办、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纪检监察室、预审大队、反恐大队、警犬技术中队、刑事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禁毒大队、巡逻防暴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信访室、户政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渭滨公园治安管理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信息通信中心。
21个基层派出所:道南派出所、桥南派出所、道北派出所、马跑泉派出所、花牛派出所、社棠派出所、甘泉派出所、麦积派出所、景区派出所、党川派出所、利桥派出所、伯阳派出所、元龙派出所、三岔派出所、东岔派出所、中滩派出所、石佛派出所、渭南派出所、新阳派出所、琥珀派出所、五龙派出所。
监管单位2个:看守所、拘留所。
第二部分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 12,322.1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00.08万元,增长1.65%,变动原因主要是我局2019年度新增加了公务员选调生及项目增加,造成人员及公用经费有所上升。与上年度相比我局全年度经费支出下降了2.60%,变动原因主要是我局2019年度加大审核力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253.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76.74万元,占99.3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7.12万元,占0.6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76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9.57万元,占76.62%;项目支出2,516.61万元,占23.3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176.7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0,505.2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0.53万元,增长-5.18%;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1.06万元,增长-4.2%。按照厉行节约的政策精神,我局积极配合区财政的工作要求,逐年严格控制支出,在保民生保运转的基础之上严格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05.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8%。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1.06万元,增长-4.2%,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05.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万元,占0.02%;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
公共安全(类)支出10,503.03万元,占99.98%;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
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
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
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
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
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
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
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1,176.74万元,支出决算为 10,50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3.9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174.54万元,支出决算为10503.03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93.99%。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2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88.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35.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资本性支出853.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 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 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6.5万元,支出决算为210.36万元,完成预算的97.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0.24万元,占97.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3万元,占0.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13.5万元,支出决算为210.24万元,完成预算的98.47,主要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我单位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10.2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4.27%,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9年我单位国内接待批次1个、国内接待人次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已按上级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各个项目已按要求全面完成,达到满意的效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每个项目都按要求全面完成。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3.27万元,较2018年度减少-610.65万元,增长-41.71%,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政策,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严格控制,提倡节约,保障基本运行正常运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5.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1.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57,351,291.65元。与上年度相比,固定资产增加了4992170.19。新增固定资产主要为日常办公设备及警用专用通信、刑侦、技术等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绩效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