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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10-15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317-185937-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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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1.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接受区委领导;接受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1. 根据区委、上级检察机关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全区检察工作任务, 组织贯彻落实。

2. 对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提请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或起诉,并对其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

3. 对受理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麦积区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

4. 对麦积区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区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麦积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的,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6.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控告、申诉和检举,并及时办理或移送有关部门。

7. 开展对本院干警职工的教育、培养、适用和管理,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8. 加强检察宣传,做好辖区内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负责并参与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 负责其它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0年度纳入本单位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单位内设机构包括8个部门:

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侦查、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第二检察部:负责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工作。

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第五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综合业务部: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办公室:负责检察政务、机关电文、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关党建等工作。负责检务监督和警务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2,038.3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1,907.26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6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155.7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75.26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54.2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54.88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本年收入合计

27

2,194.01

本年支出合计

58

2,091.66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结余分配

59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103.86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206.21

30

61

总计

31

2,297.88

总计

62

2,297.8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194.01

2,038.31

155.7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009.61

1,853.91

155.70

20404

检察

2,009.61

1,853.91

155.70

2040401

行政运行

1,166.95

1,011.25

155.7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94.00

494.00

2040450

事业运行

40.66

40.66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08.00

308.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5.26

75.2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4.29

74.29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4.29

74.29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97

0.97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97

0.97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4.26

54.2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4.26

54.2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0.79

30.79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3.47

23.4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4.88

54.8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4.88

54.8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4.88

54.8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091.66

1,376.45

715.21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907.26

1,192.05

715.21

20404

检察

1,907.26

1,192.05

715.21

2040401

行政运行

1,151.39

1,151.39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55.16

355.16

2040450

事业运行

40.66

40.66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60.05

360.0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5.26

75.2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4.29

74.29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4.29

74.29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97

0.97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97

0.97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4.26

54.2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4.26

54.2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0.79

30.79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3.47

23.4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4.88

54.8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4.88

54.8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4.88

54.8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038.3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1,754.26

1,754.26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75.26

75.26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54.26

54.2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54.88

54.88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2,038.31

本年支出合计

59

1,938.66

1,938.66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103.86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203.51

203.5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103.86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2,142.18

总计

64

2,142.18

2,142.1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1,938.66

1,223.45

715.21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754.25

1,039.04

715.21

20404

检察

1,754.25

1,039.04

715.21

2040401

行政运行

998.38

998.38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55.16

355.16

2040450

事业运行

40.66

40.66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60.05

360.0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5.26

75.2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4.29

74.29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4.29

74.29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97

0.97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97

0.97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4.26

54.2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4.26

54.2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0.79

30.79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3.47

23.4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4.88

54.8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4.88

54.8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4.88

54.8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045.9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74.41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509.41

30201

办公费

29.93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159.77

30202

印刷费

5.9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107.83

30203

咨询费

310

资本性支出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

0.03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84.53

30205

水费

1.17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4.29

30206

电费

8.63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7

邮电费

2.14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0.79

30208

取暖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3.47

30209

物业管理费

36.91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97

30211

差旅费

17.23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

54.88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19.89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14

租赁费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10

30215

会议费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13.03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33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3.10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3.76

399

其他支出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6.98

39906

赠与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3.6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309

奖励金

30229

福利费

9.89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00

39999

其他支出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12

对企企业补助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人员经费合计

1,049.04

公用经费合计

174.4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预算代码:

公开07表

部门: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6.00

12.00

12.00

4.00

12.00

12.00

12.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备注: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备注: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297.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1.03万元,下降11.9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减少,年初预算减少,当年完成招标的分级保护项目、技侦综合大楼维修改造项目等在当年未完工验收,导致在下一年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194.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8.31万元,占92.90%;其他收入155.70万元,占7.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09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6.45万元,占65.81%;项目支出715.21万元,占34.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42.1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6.73万元,下降17.8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减少,年初预算减少, 当年完成招标的分级保护项目、技侦综合大楼维修改造项目等都在当年未完工验收,导致在下一年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8.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6.38万元,下降22.6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减少,年初预算减少, 当年完成招标的分级保护项目、技侦综合大楼维修改造项目等都在当年未完工验收,导致在下一年支付。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69.27万元,支出决算为1,75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中追加第二、第三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金共计300万元,我院用于机房改造项目,检察听证室项目等,故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26万元,支出决算为7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26万元,支出决算为5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88万元,支出决算为5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3.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1.04万元,下降21.7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等支出,本年度没有补缴相关社保,故较上年相比有所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9.41万元、津贴补贴159.77万元、奖金107.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74.29万元、医疗保险缴费54.26万元、住房公积金54.88万元。公用经费174.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12万元,下降37.61%,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我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在保障正常工作运转的情况下,能减少的支出一律压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9.93万元、印刷费5.9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1.17万元、电费8.63万元、邮电费2.14万元、物业管理费36.91万元、差旅费17.23万元、维修(护)费19.89万元、培训费13.03万元、装备购置费3.33万元、劳务费3.76万元、委托业务费6.98万元、工会经费3.6万元、福利费9.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本年度实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4万元,本年度公务接待0人次,故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0人次,故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29.93万元、印刷费5.9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1.17万元、电费8.63万元、邮电费2.14万元、物业管理费36.91万元、差旅费17.23万元、维修(护)费19.89万元、培训费13.03万元、装备购置费3.33万元、劳务费3.76万元、委托业务费6.98万元、工会经费3.6万元、福利费9.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13万元,下降37.61%,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在保障正常工作运转的情况下,能减少的支出一律压减。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举办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3万元,增长334.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6名公务员,参加了初任培训,以及疫情好转,培训增加,导致培训费大幅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93.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1.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5.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5.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6.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94%。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自评工作由办公室统筹,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自评,所有预算项目、基本支出和公用经费全部纳入自评范围。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905.8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评价结果为优,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评价结果为良。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没有存在挪用或超标准开支等情况。在财务管理上严格要求进行资金分配,50万元以上货物采购及购买服务、1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严格进行政府采购,会计核算规范。麦积区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全力作为、争先创优,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麦积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10

110

106.23

10

96.57

9.6

其中:财政拨款

110

110

106.23

-

96.57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检察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业务工作所需设备耗材,进行办公用房及设备的维修维护,保障检察专网、专线通讯线路正常运行,进行对外宣传和检察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服务,强化管理,为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2020年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能够保障我院检察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办公办案所需,保障我院物业管理服务到位,进一步优化了服务,强化了管理,为检察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前有力的物质保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拍摄微电影数量

>3部

3部

9

9

完成检察宣传数量

>=30次

30次

9

9

维护检察专网、区域网、互联网次数

=3次

3次

9

9

文字材料被报刊杂志刊发数量

>=20次

20次

9

9

质量指标

刊发文字材料错误率

< ="5%

5%

9

9

时效指标

新闻报道时效

< ="1周

1周

9

9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政府采购率

>=80%

80%

9

9

生态效益指标

节能环保率

>=90%

90%

4.5

4.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新闻报道被转载率

>=5次

5次

9

9

租用线路及宽带

租用线路1条,宽带2条

100%

9

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检察官满意度

>=90%

>=90%

4.5

4.5

总分

100

99.6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2020年麦积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麦积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84

795.86

608.98

10

76.50%

7.6

其中:财政拨款

384

795.86

608.98

-

76.50%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面提升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水平,增强我院装备力量,推动我院“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本着科学化、人性化和智能化的原则节约高效的完成高检院、省院统一部署的建设任务。根据省院技术信息处甘检技[2019]23号关于印发《2019年下半年甘肃省检查技术信息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关于“做好全省检察工作网“桌面云”系统部署工作”的相关要求,我院部署检察工作网“桌面云”系统,快捷搭建桌面云应用平台。此种方式搭建的检察工作局域网,可简化桌面,有效避免在每一位干警桌面出现“两张网、两台主机、两个显示器、两套键盘鼠标”的繁杂现象,同时具有部署方便、使用便捷、数据安全、异地登录等诸多优势。这项工作将我院办公办案效率提高一倍,并将降低各类网络安全隐患,维护成本也将减低50%。

全面提升了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水平,增强我院装备力量,推动我院“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本着科学化、人性化和智能化的原则节约高效的完成高检院、省院统一部署的建设任务。根据省院技术信息处甘检技[2019]23号关于印发《2019年下半年甘肃省检查技术信息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关于“做好全省检察工作网“桌面云”系统部署工作”的相关要求,我院部署检察工作网“桌面云”系统,快捷搭建桌面云应用平台。此种方式搭建的检察工作局域网,可简化桌面,有效避免在每一位干警桌面出现“两张网、两台主机、两个显示器、两套键盘鼠标”的繁杂现象,同时具有部署方便、使用便捷、数据安全、异地登录等诸多优势。这项工作将我院办公办案效率提高一倍,并将降低各类网络安全隐患。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采购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数量

=364台

364台

8

8

购买未成年人法律服务数量

=3次

0次

8

0

本年度没有出现需要法律服务的未成年人案件

质量指标

采购商品利用率

>=95%

100%

8

8

设备返修率

< ="10%

0%

8

8

时效指标

设备完成政府采购时间

< ="7月

7月

8

8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政府采购目录内货物、服务政府采购率

>=80%

80%

8

8

生态效益指标

设备节能环保率

>=90%

90%

8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公检法司网络数据共享大平台

数据共享

100%

8

8

设备使用年限

>=5年

5年

8

8

租用网络宽带

=2条

2条

8

8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设备使用人员满意度

>=85%

90%

10

10

总分

100

89.6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办公办案水平全面提升,装备力量的大幅增强,持续推动麦积区院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项目全年预算数795.86万元,全年执行数715.21万元,完成预算的8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采购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工作完成率100%,设备在7月前准时完成采购,二是采购商品利用率达到100%,三是设备返修率为0%,四是设备节能环保率达到90%,五是实现公检法司网络大平台数据共享,设备使用人员满意度达到9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购买未成年人法律服务数量工作完成率为0%,原因是当年没有出现需法律服务的未成年人案件。下一步改进措施,是更加细化明确产出指标,精确把握实际需要。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见附件1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麦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2.麦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2020年度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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