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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科技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8593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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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决算】天水市麦积区科技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麦积区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区科技局),是主管全区科技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天水市麦积区外国专家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有关科技领域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组织协调全区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发展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载体,组织推荐申报省级、市级各类创新基地、“双创”载体、平台等,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4.牵头建立统一的麦积区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区级财政科技支撑计划、专项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经费预算决算及审计监督管理。
5.研究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基础性和关键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引进与推广工作。指导各类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指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7.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9.拟订国际、区域科技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承担院地院企合作事宜。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0.负责全区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全区引进外国专家规划,建立完善引进外国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联系服务在麦积区工作外国专家。拟订全区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1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科技支撑项目验收、成果登记、技术市场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咨询、评估、信息服务、技术培训、科技统计等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全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参与检查科技干部政策的贯彻落实及相关政策草案的拟定工作。
13.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各行业和各镇(街道办事处)的科技管理服务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区科技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方面的能力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强科研机构的规划布局、改革发展、宏观管理和绩效评价。内设办公室、政务服务股、计划管理股、技术人才服务股4个工作股室,下设事业单位麦积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机构设置
麦积区科技局决算包括麦积区科技局1个预算单位。区科技局内设办公室、政务服务股、计划管理股、技术人才股,下设天水市麦积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核定编制12人,其中机关公务员编制8人、机关后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现有在职人数15人,其中副县职级干部2人,正科级(正科职级)干部5人,副科职级干部3人,工人1人,职员4人,中级职称1人;退休人员8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561.50万元。与2018年745.98万元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84.48万元,增长-32.85%,主要是省市安排的科技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1.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50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4万元,占28.05%;项目支出359.64万元,占71.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589.9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59万元,减少4.68%,主要是省市科技专项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617.57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7.63万元,减少23.53%,主要是省市的科技项目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9.88万元,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79.8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1.50万元,支出决算为56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4.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9万元。较2018年3.9万元增加10.79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2.1%。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19年共安排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69个180万元,其中科技支撑计划农业类项目54个162.6万元,科技支撑计划民生类项目6个11.1万元,科技支撑计划软科学类项目9个6.3万元。按照签订的项目任务书,农业类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民生类项目和软科学类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截至目前,大部分项目仍按照项目任务书签订的内容正在实施当中,我局也派出专人跟踪管理,项目进展情况良好,能够按照项目任务书确定的阶段性任务推进。
2019年麦积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培育创建农业科技示范村10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6个,农业科技示范户500户;举办各类培训12期600多人次;以项目为牵引,积极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果品无公害生产、畜禽规模养殖等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全区农业实用技术覆盖率达98%,良种覆盖率达99%,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以上。引进新品种、新产品10个,推广新技术10项。科技特派员驻点镇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面积达到40%以上,全区以花牛苹果为主的林果业种植面积达到65万亩,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6万亩,以猪、羊、中蜂为主的养殖业迅速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共实施科技项目30余项,推广新技术10余项,转化科技成果23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1.科技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