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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1-10-12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317-18591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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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名词解释

八、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区委编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区委编办是区委主管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协调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区级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各部门、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2.负责统一管理区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区级各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之间的权责划分。

3.负责审核审批区直各部门、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和调整全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额;负责市委编委下达的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4.负责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调整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批调整区所属的股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负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解释、清理、汇编工作;承担、参与有关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

6.监督检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

7.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社会信用代码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区直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负责区直机关、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负责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

8.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和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9.负责全区机构编制责任审计的组织实施工作。

10.承办区委、区委编委和市委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综合股。承担人事劳资、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信访、信息、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和材料;负责公文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综合性调查研究和有关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印鉴管理、信访接待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督办落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考勤工作;负责政务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2.机构编制股。负责拟订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措施;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协调区级机关之间的职责分工;联系双重领导机构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审核、调整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和经费开支渠道;研究拟订区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编补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协助机构编制督查组监督检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收集汇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信息资料;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3.督查股。负责拟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针、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督促检查落实;监督检查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并督促检查落实;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承担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4.事改股(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研究拟订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措施办法;跟踪改革进展情况,总结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经验;承担天水市麦积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收入总计225.79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6.58万元),支出总计225.79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09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09.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20万元,占100%;其他收入为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2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40万元,占比79.46%;项目支出46.37万元,占比20.54%。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9.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70.95增加38.25万元,上涨22.37%。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5.78决算数154.81增加70.97万元,上涨45.84%。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35万元,占比85.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9万元,占比6.90%,;卫生健康指出5.85万元,占比2.59%; 住房保障支出10.99万元,占比4.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04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等);公用经费19.36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44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0。公务接待费0.44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5人。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区财政局绩效评价规程要求,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由我办财务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财务人员及项目相关人员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根据上一阶段任务布置,我办干部按照要求展开自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报财务分管领导处;第三阶段为分析评价、出具评价报告:财务人员在我办工作人员自评的基础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本单位项目年初预算2万元,年终决算金额为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绩效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2020年区级配套(不含中央、省、市补助资金)项目资金2万元;且2020年度内未做调整,实际支出2万元。成本与2019年持平。

(2)项目效率性分析。项目资金已于2020年8月13日交付服务方。

(4)项目效益性分析。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电子编制证使用率达100%;区委编办业务更加规范化;编制业务满意度≥90%,大于预期。

2.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95分。

(2)主要结论:有效。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印制全区镇街道“三定”规定、印制全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资料等。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八、附件

1.区委编办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区委编办2020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表

3.区委编办2020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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