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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mjq/2023-00428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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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麦积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区发展和改革局。现有主任1名,在职职工总数7人,退休职工13人。粮食市场稽查大队为所属二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3人,退休职工8人。
单位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省、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工作的指示,制定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粮食部门的工作,行使行业管理职能,提出全区粮食宏观和总量平衡的规划。
3、负责全区粮食商品流通的总量平衡,制定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开展全行业统计业务。
4、负责管理区内国家、区专储粮仓储管理,适时组织轮换,确保安全。
5、规划、指导区内粮食批发市场的建设,完善功能,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粮食市场行为,维护正常交易。
6、负责全区粮食系统的职工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加强国有粮食企业管理,搞好内部审计,办理资金划拨和审批事项,监管储备粮费用补贴,加强经济核算,降低成本。
7、承办区委、区政交办的其他事项,为政府指导粮食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机构设置
麦积区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内设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计财股、业务股。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704.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6.52万元,增长27.19%,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需要以及调入人员等增加支出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5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2.9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62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48万元,占7.28%;项目支出1,508.5万元,占92.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04.7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36.51万元,增长27.19%。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需要,承担储备粮轮换监管等相关工作,以及调入人员导致增加支出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需要,增加了卫生健康资金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79.7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万元,其他支出160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5万元,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2.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和人员增资导致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扣缴金额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7.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相关事宜增加以及人员调入,导致卫生健康支出和医疗保险扣缴金额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4万元,支出决算为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中包含粮食市场稽查大队人员住房保障支出,导致支出减少。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97.36万元,支出决算为1,17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批复。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物资储备需要采购量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6.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职能变化,增加了其他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1万元,增长18.0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三人和人员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03万元、津贴补贴9.97万元、奖金10.07万元、绩效工资14.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8万元、住房公积金5.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即退休费12.56万元。公用经费9.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万元,增长14.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11万元、印刷费0.7万元、水费0.52万元、电费0.25万元、邮电费0.26万元、万元管理费0.3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费0.16万元、培训费0.46万元、专用燃料费0.1万元、工会经费0.55万元、福利费0.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由于部门职能需要导致培训费支出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0个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如有),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度储备粮油费用补贴项目绩效评价被告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