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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2020年区级财政 预算调整方案
- 索引号: czj/2023-00163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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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2020年区级财政 预算调整方案
一、法律规定
(一)有关预算调整事项。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精神,预算调整事项为“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二)有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结转。《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各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安排使用;出现短收的,应当通过减少支出实现收支平衡。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要求,我区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超收收入结转下年3万元。
(三)有关调入政府性基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规定的“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规定的“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暂时保留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投向类似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或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2020年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6377万元,用于保障全区重点支出需要。
(四)有关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的要求,因2020年财力不足,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9万元。
(五)有关政府性债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使用转贷并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政府,应当将转贷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二、调整意见
(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
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36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54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311万元,上解支出6391万元。
据前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还需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 162343万元。其中:当年下达转移支付12840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 11828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011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9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7998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26377万元。新增上解支出1025万元。
除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0119万元外,其余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新增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政府性基金等因素可新增财力152224万元。具体安排建议如下:
1. 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增量、结算补助及直达资金等上级补助收入117260万元。其中:按照各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执行52877万元;用于落实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后省、市、区确定的精准脱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绿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服务费和农村“三变”改革以及国家直达资金安排的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生态功能区等方面的支出59171万元;用于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改革增资,主要是调整职务职级并行、增人增资、丧葬抚恤金、公务用车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文件增资5212万元。
2. 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26377万元,主要用于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绿化造林、城市绿化养护、生态恢复、教育保障、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支出。
3.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9万元,主要用于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后精准扶贫、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4. 2020年新增一般债券7998万元(其中5998万元为新增地方赤字债券)。新增地方赤字债券安排项目为:自然村道路建设项目2204万元,南山万亩花牛苹果产业基地道路建设1794万元,东岔镇G310至宝兰客专东岔汽车站至金龙山道路建设工程2000万元;其他一般债券安排项目为:花牛镇罗家沟沿线排污生态环境治理工程1000万元、自然村道路建设工程1000万元。
由于以上调整事项,建议将区级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499618万元,支出预算调整为499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7891万元,债券还本4311万元,上解支出7416万元)。
(二)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072万元。其中:本级基金收入39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45万元,基金补助收入227万元。执行中,因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需进行调整。
据前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还需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6405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超收收入260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6058万元(包括抗疫国债15330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22000万元。
建议: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6058万元(包括抗疫国债资金15330万元)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抗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22000万元,主要用于桥南集中供热扩建工程3000万元、天水火车站站前广场改造及地下人防工程5000万元、颖川佳苑二期(AB地块)项目2000万元、渭滨佳苑棚户区改造项目5000万元、公园佳苑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5000万元、马跑泉主镇区一期安置区项目2000万元。
由于以上调整事项,建议将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05130万元;支出预算调整为10513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1653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2637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100万元)。
(三)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万元(调出资金6万元)。执行中因企业利润增加,全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万元,超收3万元。依据《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区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结转下年3万元。
(四)关于政府性债务
1.关于政府债务额度。按照《天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第三批新增专项债券额度的通知》(天财金〔2020〕22号)、《天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券和第四批新增专项债券额度的通知》(天财金〔2020〕32号)、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甘财预函〔2020〕27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7998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22000万元。2020年全年债务限额为23409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4334万元,专项债务129758万元。因年度预算正在执行,全年债务限额以上级财政部门最终下达的额度为准。
2.新增债券安排情况。上级财政下达我区专项债券资金22000万元,安排项目为:桥南集中供热扩建工程3000万元、天水火车站站前广场改造及地下人防工程5000万元、颖川佳苑二期(AB地块)项目2000万元、渭滨佳苑棚户区改造项目5000万元、公园佳苑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5000万元、马跑泉主镇区一期安置区项目2000万元。下达我区一般债券7998万元(其中5998万元为新增地方赤字债券),安排项目为:自然村道路建设项目2204万元、南山万亩花牛苹果产业基地道路建设1794万元、东岔镇G310至宝兰客专东岔汽车站至金龙山道路建设工程2000万元、花牛镇罗家沟沿线排污生态环境治理工程1000万元、自然村道路建设工程1000万元。
(五)关于调整政府专项债券的事项
2018年区水务局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699万元,目前结余1138万元(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结余31万元,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结余1107万元)。经区政府会议研究同意,现建议将结余的专项债券1138万元调整用于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建设项目。
三、其他说明的事项
(一)直达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中央财政下达我区直达资金61002万元。其中:可统筹直达资金48880万元(包括: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6521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5330万元、县级财力保障直达资金237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6951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直达资金1706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5998万元);专项直达资金12122万元(包括:教育支出、新冠肺炎疫情补助、应急物资保障、促销费扩内需等方面)。中央财政下达我区参照直达资金2823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就业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方面。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 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按照《甘肃省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经过科学测算和认真论证,我区计划将该资金安排用于“六保”方面。具体为:保基本民生13636万元;保市场主体505万元;保基层运转2300万元;保粮食能源安全80万元。
2. 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情况。按照《甘肃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安排项目为:马跑泉中心卫生院(麦积区人民医院口腔分院)异地迁建项目5000万元、东排洪渠综合治理工程1500万元、羲皇大道颖川河至东柯河段污水管道工程1000万元、区府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1000万元、脱贫攻坚马跑泉镇慕滩村等11处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1957万元、甘江河玉兰小镇段生态堤防治理工程800万元、脱贫攻坚石佛镇刘庄等10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280万元、防疫体系能力提升建设1244万元、新建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070万元、商埠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723万元、抗疫一次性支出756万元。
3. 其他直达资金安排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县级财力保障直达资金2374万元和均衡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6951万元将安排用于惠企利民、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方面;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直达资金1706万元将安排用于全域无垃圾项目、造林绿化及其他环境保护项目。
4. 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情况。结合我区实际,该资金计划安排用于南山万亩花牛苹果基地道路建设1794万元、脱贫攻坚自然村道路建设2204万元、东岔G310到宝兰客专东岔汽车站至金龙山道路2000万元。
5. 专项直达和参照直达资金安排情况。我区共收到专项直达资金12122万元,参照直达资金28237万元。因上级下达时都具有固定的用途,已按资金用途全部下达到项目主管部门。
(二)关于政府预备费的调整事宜
2020年年初区财政安排政府预备费36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安排用于防汛、5.31冰雹灾害、疫情防控等自然灾害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1846万元,结余1754万元建议调整用于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后环境整治、城市绿化、易地搬迁及部分单位专项业务费等方面。
(三)年初预算项目调整事宜
1.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因受市、区重点项目调整等因素的影响,需对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相应进行调整。建议:调整18449万元的资金用于恒大东柯休闲小镇、潘集寨至街亭出口旅游公路、天水西联蜂业拆迁补偿、吴家崖村残疾人康复中心、胡王工业园建设等项目。
2.今年受疫情和减税降费的影响,全区刚性支出需求增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及重点项目的保障,需对年初一般公共预算的部分项目进行调整。建议:将符合政策要求的临时救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共2650万元调整到从省级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结余资金中安排;将年初预算已列的1500万元党建资金从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村组干部报酬1314万元从均衡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中安排。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工作的各项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各项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让财政工作进一步公开,为全区民生政策落实、重大项目保障提供财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