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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 索引号: mjq/2023-00313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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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法律规定
(一)有关预算调整事项。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预算调整事项为“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二)有关补充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在执行区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中,需要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应当调整预算。《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甘财预〔2022〕11号)文件要求,不需要执行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全部交回区财政,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部门2020年及以前年度的结转资金,全部作为结余资金管理,除科技支出等政策另有规定外,全部交回区财政,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有关政府性债务。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定,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使用转贷并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应当将转贷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二、已批准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343310万元;执行中,经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调整为55741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41105万元;执行中,经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调整为10872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49万元。
三、拟调整额度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由557413万元调整为573662万元,增加16249万元。调整增加来源为: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858万元(财力性1388万元、专项性质4470万元);新增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5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存量资金调入、增值税留抵退税和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等弥补年初短收后的增量等854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由108720万元调整为130561万元,增加21841万元。调整增加来源为:新增上级补助收入116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短收等2068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由49万元调整为747万元,增加698万元。调整增加来源为:本级收入超收41万元(按政策全部结转2023年);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98万元;上年结转359万元。
四、新增财力安排意见
(一)一般公共预算。具体安排意见为:
1.对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51万元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具有专项性质的4470万元,建议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
2.一般性转移支付中财力性138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14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246万元),建议安排用于“三保”及生态环境等支出。
3.存量调入等新增8540万元,建议安排用于“三保”及民生领域等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具体安排意见为:
1.新增上级补助收入1160万元,建议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
2.债务转贷收入增加、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短收等2068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29700万元、本级短收预计901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建议按要求专款专用,本级短收将通过压减年初预算,保持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具体安排意见为:
本级收入超收41万元,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建议结转2023年度使用;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98万元和上年结转359万元,建议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
五、关于政府性债务
(一)政府债务总体情况。2021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区债务限额为284973万元(一般债务110215万元、专项债务174758万元)。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新增债务限额92300万元(一般债务7600万元、专项债务84700万元)。截至目前,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329474万元(一般债务105965万元、专项债务223509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核定的限额以内。
(二)新增政府债务额度情况。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后,全区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额度24700万元。全年累计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额度92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额度7600万元,专项债券额度84700万元。
(三)新增债券安排情况。2022年全区第三批专项债券资金24700万元共安排5个项目,分别是: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调整配套工程1700万元,翠山片区棚户区改造(东柯雅苑)项目2500万元,公园佳苑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3500万元,渭滨佳苑棚户区改造项目7000万元,麦积山景区经济适用住房(麦积山景区棚改安置房)项目10000万元。
六、其他说明事项
(一)年初预算调整情况。2022年,受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疫情反复冲击和房地产政策调控等因素的影响,全区财政收支压力很大,刚性支出需求和可用财力矛盾异常突出。因此,建议将年初安排及预留的各类财力5550万元,安排用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后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等支出。
(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后,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2634万元。按照《预算法》《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要求,一般公共预算结余8527万元和盘活收回存量资金共11567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20094万元。
(三)预备费情况。根据《预算法》第四十条中关于“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的规定,2022年全区共安排预备费6000万元,预算执行中使用2929万元,分别是:三岔镇暴雨灾害应急抢险资金100万元;区卫健局、区乡村振兴局及各镇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2829万元。目前,全区预备费结余3071万元,建议调整用于“三保”及重点项目建设等支出。
(四)直达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截至目前,全区直达资金总量为172635万元(上级下达164591万元、区级安排8044万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7165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15529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1275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6062万元,专项性质的直达资金114560万元,区级安排衔接资金8044万元。另外,上级下达参照直达资金44万元,主要用于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方面的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7165万元。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要求,建议安排用于“三保”等方面的支出。
2.一次性财力补助22866万元。其中: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15529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1275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6062万元。依据《甘肃省其他退税减税降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补充县区财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建议安排用于“三保”和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3.专项直达资金114560万元、区级安排衔接资金8044万元以及参照直达资金44万元。因全部具有专项性质,按照有关规定,已经按要求全部下达相关部门单位并坚持专款专用。
(五)关于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2022年全区增值税留抵退税预计9006万元,相应减少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06万元。中央、省级下达我区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9006万元,予以弥补因增值税留抵退税形成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缺口,支持兜牢“三保”底线等。
以上调整数据因年度预算正在进行,后续预算执行中本级财政收入、财政库款保障水平、增值税留抵退税清算以及重点项目进展等因素会造成财政收支的变化。我们将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市财政局审定后的2022年财政决算数据,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算的决议要求和审查意见,进一步推动全区财政工作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