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麦积区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 索引号: czj/2023-0010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法律规定
(一)有关预算调整事项。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预算调整事项为“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二)有关补充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在执行区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中,需要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甘财预〔2022〕11号)文件要求,不需要执行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全部交回区财政,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部门2020年及以前年度的结转资金,全部作为结余资金管理,除科技支出等政策另有规定外,全部交回区财政,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有关政府性债务。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定,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使用转贷并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应当将转贷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二、调整意见
(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
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3433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71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842万元;上解支出6754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需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1410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07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515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6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865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992万元。相应需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214103万元。
除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5155万元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外,其余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因素可新增财力188948万元。具体安排建议如下:
1. 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0700万元。建议共同财政事权、欠发达地区等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2727万元安排用于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后我区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公共安全、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农林水、节能环保、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支出;建议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等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154万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安排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工资调标、为民办实事等“三保”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建议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等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819万元,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安排用于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以及民生领域等“三保”和疫情防控等支出。
2. 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600万元。安排用于一般债券投向领域的项目支出。
3. 上年结余收入78656万元。按照规定的科目用途据实安排,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工资调标、民生领域及项目支出等。
4.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992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干部职工过渡期奖励性补贴和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后民生领域等支出。
根据上述情况,建议将区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调整为557413万元,支出总量调整为557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653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83万元,上解支出9297万元)。
(二)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4110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10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00万元。
预算执行中,因新增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需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6761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284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0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773万元。相应需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67615万元。
除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2842万元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外,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0000万元,安排用于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的项目支出;上年结余收入4773万元,按照规定的科目用途据实安排。
根据上述情况,建议将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调整为108720万元,支出总量调整为108720万元。
三、关于政府性债务
1. 政府债务总体情况。2021年末,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3875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9948万元,专项债务138809万元。省级核定我区2021年末政府债务限额28497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0215万元,专项债务174758万元。政府债务在核定的限额标准之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 新增政府债务额度情况。2022年我区共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额度67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额度7600万元,专项债券额度60000万元。
3. 申请再融资债券情况。2022年因受增值税留抵退税和疫情的影响,全区财政收支压力较大。依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2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规模上限的通知》(天财金〔2022〕21号)文件精神,按照今年到期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规模,我区申请了2022年再融资债券1424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9241万元、专项债券50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的政府债券资金。
4. 新增债券安排情况
(1)一般债券7600万元。按照一般债券资金投向领域要求,安排用于羲皇大道污水管道跨渭河倒虹吸工程项目1000万元,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4200万元,天河北路等城区老化路面维修工程项目1400万元,北山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1000万元。
(2)专项债券60000万元。按照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要求,共安排项目9个,分别为:桥南集中供热改造工程项目2800万元,公园佳苑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8000万元,渭滨佳苑棚户区改造项目19600万元,翠山片区棚户区改造(东柯雅苑)项目4000万元,东柯佳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4000万元,甘泉玉兰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10000万元,麦积区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4600万元,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项目5000万元,麦积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塑胶运动场项目2000万元。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年初预算调整
2022年因申请再融资债券,一般公共预算中债务还本支出10842万元,当年执行1583万元,其余9259万元建议调整用于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后民生领域、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重点项目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债务还本支出5000万元当年不执行,建议将5000万元调整安排用于征地拆迁补偿等全区重点项目保障。
(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1992万元。按照《预算法》《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要求,预算执行中收回结余资金2634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因财力不足,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992万元。目前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2634万元。
以上调整数据是在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基础上进行的调整,在后4个月财政预算执行中,本级财政收入、财政库款保障水平、增值税留抵退税清算以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等因素会造成财政收支的变化。我们将依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及时向区人大报告预算执行中的相关情况。同时,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工作的决议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区财政工作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