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未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麦农领组发〔2021〕2号)文件精神,下达区畜牧中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60万元,其中整合中央、省、区各级财政涉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90万元,主要用于绿色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补助2个方面,补助资金主要采取“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的方式,新建冷水鱼养殖基地一处,对10个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给予补助建设,对8个改(扩)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进行设施设备的提升改造补助。未整合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畜牧工作经费17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村级动物防疫员报酬、省级百花公路动物检查站工作经费、养殖环节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补助以及规模养殖场建设。现对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未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畜牧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日至7月10日,共10天。
联 系 人:牛 乾
监督电话:0938-2736529(区畜牧中心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埠南路27号
天水市麦积区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