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区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人社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享受就业补贴政策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456号)和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精神,现将2022年麦积区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享受补贴对象
麦积区户籍,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已灵活就业,且在麦积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一)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2022年8月1日前,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未就业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二)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
二、享受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期限除首次享受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二)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办理程序
(一)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同一页),原件备查;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1份(2、3、6页),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2022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4.《天水市麦积区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一式2份;
5.户口本、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备查;
6.社保卡卡号。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工作日内办理)
地点:区政府政务大厅人社业务窗口
(三)办理步骤
1.在户籍所在地社区领取填写《天水市麦积区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社区加盖意见和公章。
2.携带申报资料到区政府政务大厅人社业务窗口办理。
四、其它事宜
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公益性岗位、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被用人单位录用二次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等不属于灵活就业的范畴,不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咨询电话:2650150 2650185
附件:社保补贴审核表(2022年)
天水市麦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9日